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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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7日,为适应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需要,统筹考虑地方机构改革职责划转衔接等情况,省政府对省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调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底,省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过渡期。过渡期内,对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进行调整,指挥部办公室由设在省应急厅暂调整为设在省水利厅,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过渡期后,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仍按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6月13日,市政府也决定对市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期间指挥部办公室由设在市应急局暂调整为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过渡期后,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仍按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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