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莘县古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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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莘县古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 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
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经济发达镇,这些经济发达镇人口规模大,公共财政收入甚至要超出一些欠发达县收入,但由于政府权限未得到下放等原因,导致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拥有治理权限不匹配,政府功能不完善、权责不对等、公共服务薄弱等问题突出。2010年4月1日,中央编办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编办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以“扩权强镇、打造县域经济次中心”为目标,先后分三批在我省选择了30个经济发达镇,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镇。我市临清市烟店镇于2014年被列为第二批试点镇,莘县古云镇于2018年被列为第三批试点镇。
2018年以来,为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积极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8年6月20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33号),对全省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出部署。2018年9月份开始,市委编办多次前往临清烟店镇调研有关情况,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会同临清市政府、临清市委编办和烟店镇,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2018年11月,省委编办批复古云镇为新一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2019年1月,市委编办在借鉴临清烟店镇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莘县古云镇实际,制定了《莘县古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多次前往省委编办沟通汇报并修改完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莘县古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报省批复后,起草了《关于印发<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莘县古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烟店镇改革方案》《古云镇改革方案》)。2019年4月9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 主要内容和重点说明的问题
《烟店镇改革方案》《古云镇改革方案》均包括三部分内容,对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举措、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方面严格落实了上级的改革要求,确保省委改革意图得到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充分结合烟店镇和古云镇实际,在2014年试点基础上,加大探索和创新力度,在扩大管理权限、创新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发达镇的支持。
(一)关于扩大管理权限。对照鲁厅字〔2018〕33号文件印发的《山东省向经济发达镇放权指导目录》,结合临清市、莘县实际,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临清市烟店镇、莘县古云镇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临清市向烟店镇放权目录》和《莘县向古云镇放权目录》。同时按照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权可采用授权方式下放,其他权力可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要求,明确向发达镇下放的行政许可权采用授权方式,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等权力采用委托方式。
(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根据鲁厅字〔2018〕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了经济发达镇机构限额,烟店镇和古云镇均按照机构上限设置8个党政工作机构和6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临清和莘县核增了部分乡镇行政编制,同时在县域范围内为发达镇调剂了部分事业编制,进一步充实经济发达镇工作力量。
(三)关于加大扶持政策。根据鲁厅字〔2018〕33号文件中“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中小城市试点的政策衔接,赋予相同的土地、建设、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并予以经济发达镇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等要求,临清市和莘县分别结合实际明确了财政优惠措施。同时两个方案在金融、项目、用地、落户等方面也明确了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发达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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