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水利2019年度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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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年引水量和收费政策,制定水费计收方案,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减负办审核后,市政府下文计收。2019年水费由聊城市政府办公室以聊政办字【2019】41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2019年度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征收。
一、为什么要制定《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根据《水法》第三十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用水必须缴费,用多少水,缴多少费。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对水费计收要求越来越严格,多次强调水费必须依法足额计收,所以水费按水量足额收取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农业水费是农民应承担的合理生产成本。
二、2019年《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位山灌区2019年度终端水费计收表;2、位山灌区2019年度市级水费计收表;3、徒骇河马颊河灌区2019年度终端水费计收表。
三、《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中位山灌区终端水价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位山灌区终端水价共应计收费用包括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折款,市级引水管理和清淤等费用,县乡级引水费用等三部分。
四、《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征收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位山灌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跨县骨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供水管理和对下一级专管机构的业务指导等。根据每年引水量和收费政策,制定灌区水费计收初步方案,经核定并商市减负办同意。计收时段为上年6月至当年5月,计费水量以位山灌区支渠进水口为计量点,市县双方共同测验进行计量。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减负办《关于公布我省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289号)规定执行,政府核定计收水价为东昌府、临清、阳谷、冠县为16元/亩次;开发区、莘县、东阿为14元/亩次;茌平、高唐为14.5元/亩次。执行水价为东昌府、临清、阳谷、冠县为16元/亩次;开发区、莘县、东阿为14元/亩次;茌平、高唐为14.5元/亩次。
五、引黄灌区的灌溉方式有哪几种?
灌区灌溉设计范围内,灌溉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水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引黄自流灌溉,二是引黄到沟渠,进行提水到田间灌溉,三是边远高亢地区,通过“引水补源、以井保丰”的灌溉措施,利用渗入的浅层地下水进行井灌,来实现旱涝保丰。
六、位山灌区管理部门与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位山灌区实行分级管理、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市级专管机构是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负责跨县骨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供水管理和对下一级专管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县级专管机构和市级专管机构职能类似,其职能一般由县(市区)排灌处承担。
七、位山灌区水量调度计划是怎样制定及运行的?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灌区实行计划用水、计量供水、分级配水的管理办法。位山灌区管理处负责干渠即从水源(位山闸)到各支渠进水口之间的水量调配和计量,主要任务是根据水源、工程和土壤情况及各县(市区)的用水要求,确定引水时间、引水量和引水流量;根据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情况,确定各县(市区)的用水分配量,根据分配的水量进行配水。县(市区)排灌处负责支渠级的水量调配,对各乡(镇)的用水进行计量。乡(镇)水利站负责斗渠级的用水管理。浇地一般为农户单独进行,有的农户自由组合。
聊城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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