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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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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10:19:49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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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先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起草的必要性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也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乃至损失,尤其是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出台一系列特事特办、务实管用的应急性举措,对于我市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经营、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2020年2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参考苏州、青岛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三、起草过程

市工信局认真学习领会省政府文件精神,按照市领导要求,起草了《政策措施》初稿。2月5日上午,侯德功副秘书长召集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14部门分管负责人,对初稿进行了讨论研究,各部门都积极立足职责,充分挖掘潜力,提出最大限度的政策措施,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在2月7日召开的市政府56次常务会议上专门对《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市工信局根据会议精神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针对中小企业所急所需,《政策措施》从围绕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加大政策执行等四个方面,梳理出台16条政策措施: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2.缓解企业用工难题;3.延期缴纳税款;4.减免中小企业税费;5.引导降低中小企业房租;6.对涉疫情物资、设备免费检验检测;7.加大信贷支持;8.及时纾困解难;9.降低融资成本;10.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11.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12.积极推动应急转贷基金;13.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5.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16.建立专项法律援助机制。原则是在省和外地基础上,能加强则加强,能创新则创新,该落实、细化的明确路径,简化程序。其中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市政策措施有11条显著特色,比如:“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3个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金额的30%,最高50万元;“建立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充补偿机制,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在省级补偿之外,市级追加贷款本金20%补偿。”

《政策措施》的出台起到了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度过难关,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力促进作用,是聊城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特定时期为企业送来的一场“及时雨”,为发展注入的“强心剂”。

下一步,市政府将建立督导落实的机制,加强调度《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真正发挥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共克时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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