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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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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09:00:20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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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住建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国家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18年12月,龚正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推动全省建筑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19年4月,市委书记孙爱军、常务副市长郭建民作出批示,要对标对表十六条意见制定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建筑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建筑业是关联产业多、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贡献程度高的基础性产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百亿元产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建筑业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一是管理机制不活。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依然存在,机制不活、方式单一,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评优评奖等设置较严,审批和监管分离后没能及时转变工作思路,重审批轻监管在一些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发展。二是建筑业企业发展慢。我市建筑企业受传统观想影响,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缺乏求新求变的内在动力,缺乏做大做强、做精做专的胆识魄力,现我市特级建筑企业数量还存在“0”的紧迫感,全市年产值过20亿元企业仅有聊建集团一家,与省内其他建筑强市存在明显差距。三是营商环境不优。一些县(市、区)没有像抓工业、服务业一样抓建筑业,重管理、轻服务,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出台的政策措施实招不多、硬招不多,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明显慢于省内其他地市。四是市场占有率低。从全市情况看,建筑市场被外省、外市企业占领较多;我市建筑企业技术实力整体不强,大部分都是低附加值项目,难以承揽高端建筑项目。这种情况与市委、市政府“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要求很不适应,迫切需要出台有力政策措施促进行业加快发展。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

1、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2、201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

3、2019年3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过程

2019年3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后,我局立即将制定我市《实施意见》正式纳入了工作议程。一是明确了牵头科室,成立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小组;二是广泛进行学习调研。围绕《实施意见》的起草,先后召开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座谈会和企业座谈会;借鉴已制定《实施意见》的省内兄弟市如烟台、淄博等先进做法,吸取其宝贵经验。三是充分争取意见。一是征求社会群众意见,网上公示30 天;二是征求市住建局内设有关科室意见,并经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三是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先后征求了发改、人社、财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水利、金融、税务等14个部门和单位意见,在充分吸收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最后形成目前《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创新提升“三条主线”,着力打造精品工程,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从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目标要求。《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产业规模由小变大,施工队伍由弱变强,业务领域由单一向综合,生产方式由传统建造向绿色智能,市场拓展由内向外“五大转变”。力争利用五年时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500   亿元,全市特级资质企业2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40家,一级专业承包企业40家,建筑从业人员20万人。

(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取消建筑劳务资质、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实行资质许可和安全生产并联审批、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放宽承揽业务范围等,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二是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简化流程,精简要件,取消片区配套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置制度,探索施工许可无纸化申报,不见面审批的电子证书制度。推行施工图设计和专营设施设备数字化联审。

(三)加快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从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行新型建造方式六个方面展开,引导企业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上有所突破,达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目的。

(四)提升建筑质量安全水平。一是要鼓励创建优质工程,二是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引导企业出精品、保安全,在聊城建设品牌上下功夫。

(五)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从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劳务用工制度、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工程款结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个方面展开,主要从减少建筑企业资金压力,保证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出规定。

(六)明确保障措施。从人才培养、金融支持、财税奖补、信用建设、制度保障五个方面,落实人社、银行、财政、税务、建设、属地政府等部门的支持政策。

四、《实施意见》体现创新突破的几点

1、审批、服务再提速。在实施意见第二条提出推行施工许可无纸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和电子证书制度,取消合同备案、现场踏勘等要件,不再将基础设施配套费、保证金等收取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实施意见第二条还提出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消防、人防、技防和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以及水电气暖信等专营设施设备的数字化联审,实现“同步设计、网上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查、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

2、鼓励创优争先。一是首次提出市政府层面评选建筑业3强县、50 强企业及部分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二是加大了地方政府财政奖补力度。首次提出对资质晋升特级、一级的企业、符合新旧动能政策,年销量突破一定数额的企业给出一定数额的奖励。三是在原有“泰山杯”“ 鲁班奖”奖励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对创建国优工程、国家和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给与奖励。

3、鼓励转型升级。首次提出各县(市、区)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项目中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尽快建成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4、鼓励创建“聊城建造品牌”。首次提出开展鲁班奖、国有工程、泰山杯等创建活动,每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养一个项目作为国家和省级奖项的创建项目;为减小施工队单位创建压力,提出各地政府可以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约定拟创建奖项。

5、加强招标市场管理。在建设部取消招标资质和人员资格认定后,我市创新管理办法,提出招标信用考核、人员测试等规定。目的是为了打击招标投标市场乱象,给建筑企业提供好的发展环境。

6、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一是提出各建设单位(含政府)要全面清理确认拖欠工程款数额,制定还款计划。二是提出将擅自增加保证金数额、保证金名目以及对建设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计入开发建设单位“黑名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三是首次明确农民保金减免标准,对连续两年信用评价3A,且未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免收保证金,同时规定减收的相关情形。四是提出严禁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强制本市建筑企业注册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对市内建筑企业跨区县承揽项目的,建立企业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税收共享制度。

7、加快人才培养方面。首次提出将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工程质量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两项以上泰山杯(省优质工程奖)等奖项之一的项目经理,以及编写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国家工程定额、国家级施工工法(第一主编人)之一者,可作为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业绩条件。

8、加大金融扶持方面。首次提出支持建筑企业开展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抵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渠道。

9、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应用范围和构件种类。在推广范围由县城以上扩大到城镇以上,将推广种类由预制楼梯、叠合楼板扩大为预制楼梯、叠合楼板和内隔墙板。

10、提高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准确定和及时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社会各层面选拔材料价格采集员和评审员,进一步扩大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范围,提高准确性和及时性。

11、持续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为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使用行为,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我市首次提出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填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管控空白。成立建筑企业应急转贷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12、净化市场方面。提出对三年内没有业绩的建筑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清退市场机制,淘汰一批资质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的建筑业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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