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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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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08:56:57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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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对全省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2020年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要达到30%以上,2022年要达到50%以上,2025年要达到90%以上。验收标准:采用建设治理设施模式的,要求单行政村农户覆盖率、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出水达标率均达到80%以上;采用就地综合利用模式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巡查制度,不产生黑臭水体、不造成污水横流、村庄无异味、无村民投诉举报现象、周边土壤环境未遭到破坏,即认定为该行政村完成治理任务。

自2019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省综合考核指标。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总分为400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满分为20分。折算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乡村振兴战略总分为80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满分为4分。

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聊城市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妇联等相关部门意见。

《工作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结合实际,灵活选择治理方式,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提升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目标为: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要达到30%以上,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第三部分为行政村治理数量、类型、验收标准和程序。对行政村数量、行政村类型、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第四部分为工作进度安排。共分为三个阶段:方案制定和优化阶段、全面推进阶段、抽查审核阶段。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投入、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工作方案》共有两个附件,分别为:《全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任务清单中列明了各个区县的工作目标数量,《聊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检查计分办法》涉及考核项目、内容、标准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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