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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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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11:45:09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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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在征询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加快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报请市政府印发。2020年10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聊政办发〔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基本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制定背景

目前,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加快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意见》组成部分

我市《关于加快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供监管保障和支撑。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明确了2020年、2022年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明确了属地原则,重点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社会力量监督。

第四部分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针对11个重点领域提出加强综合监管要求。即加强卫生健康行政秩序监管,厘清内设机构事权,防止出现职责盲区和管理服务失范;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审批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相关产品监管,落实药品、耗材、器械等采购使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

第五部分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在国家、省监管机制基础上,增加了常态化监管、投诉举报机制。

第六部分提供监管保障和支撑。明确提出落实综合监管责任、提升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4个方面的落实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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