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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商华解读《关于实施扩权强县改革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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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18:27:22
聊城市人民政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商华解读《关于实施扩权强县改革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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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编办牵头起草了《关于实施扩权强县改革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聊政发〔2019〕9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商华针对该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

1.问: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商华: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扩权强县改革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9〕4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县级、市属开发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县改革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聊政发〔2019〕9号),持续推进我市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2.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商华:《通知》对市直8家部门权力清单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利企便民,将“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等37项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权限下放至县级、市属开发区,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处罚13项。

3.问:文件的落实措施是什么?

商华:文件专门强调了落实措施:(一)抓好衔接落实。县直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按照市直部门指导实施相关工作;及时调整本部门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准确规范;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直部门要对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加强对县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切实强化县级承接能力;县级部门要主动对接、搞好衔接,积极与市直部门沟通,按照市直部门指导开展实施相关工作,确保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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