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王大伟职务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大伟的聊城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聊城军分区。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