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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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为贯彻落实好《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25 号)。
二、《通知》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服务向基层下沉,发挥乡镇街道排查调处化解职能。
三、《通知》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通知》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我局在参照其他地市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明确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高效便民”的原则,明确了市级与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我局起草初稿后征求市委编办意见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针对开发区、高新区纳入市级负责,旅游度假区参照县(市、区)管辖,提供了相关依据。同时,经聊城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知》具有合法性。
五、《通知》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一)明确管辖权限划分原则
(二)确定具体管辖范围
(三)构建联动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制。
(四)提出有关要求
(五)说明解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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