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简明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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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什么是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是指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什么是城建档案管理?
城建档案管理,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编制、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
三、城建档案主要包含哪些?
(一)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
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职责有哪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所属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五、城建档案收集和移交程序是什么?
(一)本问答第三条第一项所列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二)本问答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建设系统内各专业部门形成的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办法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三)本问答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城建档案,由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收集,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六、城建档案查阅利用程序是什么?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介绍信、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免费查阅利用城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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