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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聊城市争创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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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09:47:31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聊城市争创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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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的形势如何?

近年来,有些企业已经认识到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建立了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从总体上看,多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保护措施仍然比较落后,致使侵害企业商业秘密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加,企业商业秘密被泄密和窃密的现象屡屡发生,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励研发与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当前亟需做的事情。

三、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决策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也指出要不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选择一批地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明确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等工作任务,这是落实落细党中央加强商业秘密工作部署,顺应国际商业秘密保护趋势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创新发展,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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