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我市出台稳住经济运行6方面23条政策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第18条确保物流畅通相关内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国家及省市各级出台的政策落地。现就相关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落实政策不加码、查验不劝返、检测不等待、核酸不重检,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全面取消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立即放行,严禁层层加码。实行动态追踪机制,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二、推行全国统一互认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做好跨省通行证网上办理和线下发放。同时,优化办理流程,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最大限度满足社会需求,做到“应申尽申、应发尽发”,对鲜活农产品、易腐品等有特别紧急需求的,给予立即办理;对于邮政快递、农业生产、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的给予优先办理;对于中小微企业,给予同等办理;对持有“跨省通行证”的车辆,启动优先和快检程序,在确认运输车辆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的,保障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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