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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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吸引集聚青年群体来聊留聊创新创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政策申领标准、申领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
二、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市外引进青年来聊就业作用,每从市外引进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含相当于专科学历层次)青年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300元/人一次性补贴,经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材料及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申请表》和《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花名册》
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陆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申请表》和《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花名册》,填写后将申请表和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申请后,对相关材料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和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申请机构。
(三)公示。对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政府或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补贴。
(四)发放。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将补贴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保留资金发放相关证明。
四、咨询电话
0635-2189198
五、经办单位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应当对提供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单位利用虚假信息或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调查认定确有违规申领补贴行为的,追回其补贴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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