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 | 莘县创新信用监管“4+1”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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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6 16:06:36


今年以来,山东省莘县市场监管局探索推行信用监管“4+1”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归集精准、分类清晰、监管高效、修复快捷”的高标准信用服务体系,提升信用监管质量和效能,助力县域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信息归集+信用”,信息支撑作用彰显。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全部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截至目前已归集行政处罚381条、抽查检查信息1724条,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经营主体的经营状态,让无形的信用“显形”。

“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执法精准有效。全面实施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做到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有效监管、公正监管。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对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无事不扰”,享受政策红利;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施全覆盖抽查;对其他信用风险的企业,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发挥信用风险分类促进精准监管的作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常态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了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联合惩戒+信用”,信用环境有效改善。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企业实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积极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重点排查一批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案件,严厉惩戒一批失信主体,构建“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曝光失信违法经营主体15户,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实施联合惩戒,督促经营主体改善服务行为,依法依规诚信守法经营。

“便捷修复+信用”,信用修复双向发力。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通过电话提醒、上门指导等方式引导失信经营主体修复自身信用。在线下,主动指导经营主体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次性”信用修复。在线上,通过“信用信息修复”模块,实现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累计指导2049家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29家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修复了自身信用。

信用监管“4+1”模式的有效运行,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维护和运行创造了良好的内外环境,更为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了“4+1>5”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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