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 聊城东昌府区推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国家级环评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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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2 16:29:08
来自:新·聊·纪

       4月8日,聊城墨洋电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套配电箱迁建项目环评手续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得批复。

该项目得益于“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中的“告知承诺制”措施,使得项目在申报当天即取得环评批复。

“实行‘告知承诺制’真的帮了我们大忙,当天就领取了环评批复,节省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该项目负责人王大海激动地说。

在王先生前往东昌府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环评业务时,工作人员得知该项目位于国家级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园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区块内,立即向其介绍了正在推行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的相关内容。根据方案要求,工作人员指导企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企业当天就拿到了环评批复。与以往的审批流程相比较,“告知承诺制”取消了评审和公示环节,为企业节省了至少1个月的环评报告评审、公示时间,审批时限由最长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压缩达90%以上,为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提供了“快车道”保障。

为全力推动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聊城市于2023年11月23日出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和规范支撑。《实施方案》通过降低环评等级管理、实施告知承诺制、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开展环评打捆审批、调整总量指标前置等5大类改革措施,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减少企业资金和时间成本,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降低环评等级管理。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3大类建设项目,在其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选址符合用地规划,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报告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的要求编制环评文件,但需增加大气专项评价。编制完成后由审批部门按照报告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通过降低环评等级管理的建设项目仍须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对报告书的要求逐项开展。

二是实施告知承诺制。将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不含专项(如大气专章、风险专章、地下水专章等)的食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7大类23小类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后,由企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减少企业取得环评批复时间。

三是环评豁免管理。对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用地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少和风险低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4大类6小类登记表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列入豁免管理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要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是环评打捆审批。按照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常态化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索打捆审批,将环评打捆扩大至入河排污口审批。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入河排污口审批的,可纳入一个评价文件,批复文件中增加入河排污口论证情况,分条目说明对各项许可事项的审查意见,出具一份批文,批复多项许可。

五是调整总量指标前置。针对污水排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0.3吨/年的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发生排污行为前取得总量确认书,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备案,总量确认可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下一步,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实施方案》5类具体措施,完善适用场景,发挥行政审批主观能动性,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减少试点区域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间。通过服务前移、提前介入、全程帮办等措施,进一步推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走深落实,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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