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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2008-12-04
        我县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针对作风建设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硬规定,并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确保长期得到实效。
  我县针对会风问题要求,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按规定座次就坐,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在工作纪律上,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准上班时间谈天说地、上网聊天,不准从事与本职岗位无关的活动等。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除因招商引资和上级来人及外地客人来冠,需礼节性招待外,严格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严禁婚丧喜事大操大办,规定婚丧喜事操办规模不得超过20桌,饭菜标准不得高于260元,用烟标准在10元以下。不准公车私用,交警部门严格检查,记下违规的车牌号码,及时向纪委、监察局通报。严格实行婚丧喜事操办申报制度,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向县委办公室申报,部门和单位正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申报,副科级以下人员由本部门和单位严格控制。
  同时,我县建立了作风建设监督机制,成立了由县委办、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委等部门参加作风建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社会监督员,并设立了举报箱、监督电话。县作风建设办公室不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而上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发出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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