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精神文明品牌建设已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8-06-25

  “目前,全市有4个单位荣获国家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有103个单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41个单位荣获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261个单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60个单位荣获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这是记者6月4日在全市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贾少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芹,市政协副主席孙喜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勇,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晨出席会议。

  近年来,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越来越注重精神文明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出了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明服务品牌。市公安系统的“亲民公安”品牌、聊城汽车站的“三心服务”品牌、聊城供电公司的“水城彩虹”服务品牌、市交通局运管处的“温馨的士”服务品牌、市公路局的“与时代同步、与文明同行”品牌、聊城交运集团的“交真心、运真情”服务品牌等,影响广泛。这些服务品牌体现了单位核心价值观和核心服务理念,树立了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与此同时,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的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实现了从群众自发创建到各单位、各部门有组织地创建,从治理环境脏乱差到全民提高单位文明程度,从开展文体活动到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创建活动,从国有制单位创建到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创建,普遍把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长效工程。(记者 洪祥 通讯员 石刚)


短评

品牌带动文明

洪  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职能的不断成熟,社会组织对自身形象的追求逐渐成为组织行为的一大特征。在建设“文明聊城”的过程中,每个社会组织都代表着城市的形象,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缩影。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高低,或者说城市形象的优劣,往往是通过城市中的社会组织直接反映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社会组织通过打造服务品牌的方式赢得社会的美誉,不仅降低了外宣和大众认同的成本,而且形成了“服务抓文明、文明促繁荣、繁荣出效益”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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