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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出租客运经营许可 项目类型 办事程序 1、经营者提交申报材料; 2、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受理; 3、窗口人员在承诺时限内组织专家评审组或相关业务科室勘验审查; 4、市运管机构做出许可意见; 5、核发许可证件。
申报材料 1、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申请表; 2、车辆等级检测报告; 3、机动车行驶证和复印件; 4、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和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定依据 《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0元/套(正本:12元/本,副本:8元/本) 收费依据 鲁价费发[2006]117号 相关说明 交通局 8902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