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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责
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事、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林峰海,1962年7月出生,男,汉族,山东栖霞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聊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政府党组书记。 个人履历: 1980.09—1984.07 山东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8.12 省委农工部体制政策处科员(其间:1984.09-1985.12挂职陵县边临镇党委秘书); 1988.12—1990.07 省农业委员会调研室科员; 1990.07—1992.07 省农业委员会调研室主任科员; 1992.07—1993.07 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3.07—1995.12 省农业委员会生产处副处长; 1995.12—2000.09 省农业委员会生产处处长; 2000.09—2001.01 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处长; 2001.01—2002.12 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1.09-2001.12在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 班学习); 2002.12—2006.11 聊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06.11—2007.01 聊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07.01—2007.03 聊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政府党组书记; 2007.03— 聊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政府党组书记。
九届省委委员,十届省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十一届省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5年经济普查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