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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国内贸易、供销
11371500MB2859353G/2022-4407711
聊商投字〔2022〕40号
2022-06-09
2022-06-09
聊城市商务局
有效

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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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我市家电消费市场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了《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6月9日

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推动我市家电消费市场加快回暖,最大限度的惠及百姓,惠及企业,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决定开展聊城市2022年促进家电消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资金来源

本次活动发放消费券共计1000万元,所需资金,优先从省级拨付资金中支出,剩余部分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另外中国建设银行聊城分行按照10:1的比例进行配资,用于家电消费券的发放。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家电消费券发放核销共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6月11日—6月20日;第二期为6月21日—6月30日。

(三)投放和抢券原则

消费券采取抢券形式限量投放,总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本次活动补贴费用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活动时间。

(四)覆盖范围

1. 参加活动企业范围: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企业自主报名,通过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公示。

2. 消费券使用范围:6月1日-6月30日,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4类商品,并成功抢券的消费者。

二、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本次投放的电子消费券分基础消费券和叠加消费券两类。基础消费券包括:

(1)600元消费券(单件满8000元可用);

(2)500元消费券(单件满5000元可用);

(3)300元消费券(单件满2000元可用)。

叠加消费券包括:

(1)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县(市)及以下区域指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县城区及所辖镇、村。

(2)100元“以旧换新”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

(二)投放规则

1.第一期活动发券时间为6月11日、12日共二天,按总量的80%投放,计划投放电子消费券3.52万张,金额880万元。第一期未领完的消费券转入第二期投放。

2.第二期活动发券时间为6月21日、22日共二天,按总量的20%投放,计划投放电子消费券8800张,金额220万元。

3.第一期活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6月20日24时,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纳入第二期投放。第二期活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6月30日24时。

4.活动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消费券投放、使用实际效果,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及投放组合方式。

(三)抢券方法

1.抢券平台

“建行生活”APP为本次消费券投放活动抢券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抢券页面。

2.抢券方式

在抢券开始后,通过“建行生活”APP,在首页政府消费券投放窗口抢券。抢券成功后,申领人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3.抢券规则

每位消费者每期可抢基础消费券每种限一张,叠加消费券每种限三张。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抢券成功后,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

2.基础消费券可按每单消费金额及用券标准使用对应面额消费券一张。叠加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对在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消费券。

3.2022年6月1日-6月10日期间,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消费者,可在抢券成功后,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原销售商家核销,并登记《聊城市家电惠民促消费活动登记台账》,留存相应凭证。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统筹负责家电消费券组织发放工作,负责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活动实施等;市统计局负责提供限额以上家电企业名单及活动期间家电销售数据;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补贴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并根据与县区的资金分担比例予以清算。建设银行负责家电消费券发放及家电销售企业入驻“建行生活”APP等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制定宣传通稿,在政府网站、聊城电视台、聊城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参与企业在线下网点、门店等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建设银行最大程度发挥自身线下实体网点数量优势,通过网点LED屏幕、网点海报、视频号、抖音号等渠道发布本次活动内容。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在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动员企业报名参与活动,并及时向企业和消费者公布联系人和咨询电话,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疑问,迅速处置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活动开展情况请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报市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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