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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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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09:08:33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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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方案》的背景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中央、省连续出台垃圾分类系列文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2019年12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正在稳步推进,初步实现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但是在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上还存在很多需要健全完善的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二)《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三)《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330号)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五)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分类标准、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置体系,实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素养,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目标:2020年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各选定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县(市、区)各选定中心城区50%的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2021年,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城区1至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市、区)实现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选定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原则上小区成方连片划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2022年,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城区2至3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县(市、区)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显现。

分类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专业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二是加强示范片区建设;三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程分类体系,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置体系;四是健全规章制度;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四是完善监管机制;五是加大技术创新;六是强化督导考核。

四、《方案》出台

2020年3月 日,《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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