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3715000063/2023-45222174
2023-02-06
聊城市人民政府

专家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字号:
时间:2023-02-06 15:49:06

专家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聊政办字〔2023〕1号

图片1.png

专家简介:马洪,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主任,教育部高校创业指导师,高级就业指导师,入选中管院专业人才库。在2023年山东省就业工作及时奖励中,被给予省记功奖励。

擅长就业政策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领域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近年来,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就业总量较大,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存在较大就业压力。近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务工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助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大局探索了一条新路径。此次,我们邀请到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主任马洪对《意见》进行专题解读。

一、《意见》明确了原则要求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党建引领,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多样化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劳务合作社优势,促进农村闲置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定增收。

二、《意见》细化了政策措施

《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了支持劳务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农村劳务合作社登记服务。编制“零基础”服务指南,全市统一标准,规范登记注册。鼓励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准入“零见面”。新设农村劳务合作社印章赠送,提供免费帮办代办及双向寄递服务,实现准入“零成本”。二是落实用地政策。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农村劳务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鼓励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积极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三是强化金融扶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务合作社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村劳务合作社的,合作社实施的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基础上,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适当给予倾斜。四是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揽业务。由财政投资建设或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管护项目,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国土绿化、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农业产业化等建设项目,可以安排有条件的劳务合作社实施。五是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联合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社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六是切实提高农村劳务合作社和社员保障水平。对农村劳务合作社为社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社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七是放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限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不以是否为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身份作为认定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务合作社社员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支持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履职的前提下参加农村劳务合作社。八是推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和零工市场协调发展。公益性零工市场应优先为农村劳务合作社介绍业务,优先组织农村劳务合作社与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九是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促进社员就业增收。将农村劳务合作社纳入乡村振兴劳务基地认定范围,对通过认定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一次性补助政策。十是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将农村劳务合作社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县级示范社创建范围,对成功创建示范社的,重点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示范奖励的方式进行扶持。

三、《意见》提供了工作保障

坚持凝聚发展合力的工作理念,市级层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引导具有经营能力、奉献精神和群众拥护的带头人积极创办农村劳务合作社。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