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财政局解读专场:精编惠企利民12条财政政策
3715000063/2023-22224381
2023-09-26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财政局解读专场:精编惠企利民12条财政政策

字号:
时间:2023-09-26 14:39:59

各位领导,各位市民朋友:

大家好,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2023年9月作为“聊城市政府开放月”,全市各机关单位均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活动,市财政局长期以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方针,今天也很荣幸可以参加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政策解读活动。我将向大家介绍与市民朋友们日常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精编12条惠企利民财政政策。

12条惠企利民政策中囊括了社保就业、福利救助、科研教育、万众创新、服务三农、特色创新、营商环境七项内容。下面我将进行逐一介绍。

一、财政蓄力助推社保就业

在社保就业方面,市财政局着力推进落实,在这里向大家重点介绍有关住房与创业的四项补贴政策。

一是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补贴标准是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 36个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采取职工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方式。一般应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按月或季度发放。

二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对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是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创业者在本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给予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二、财政全力落实福利救助

福利救助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福利救助方面,我将向大家着重介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经费是指市、县(市、区)财政安排的用于发放给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和为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专项经费。以奖代补政策经费发放标准为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每人每年24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经费按照辖区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由市委政法委按程序统一进行投保。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审批的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底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申报,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政法委审批后由乡镇(街道)统一发放。

三、财政发力培育科研教育

在科研教育层面,我将向大家分享一下两项财政补贴政策。

一是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2011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原则上平均资助面为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省财政负担70%,市属学校市财政负担,县属学校市财政负担5%,县财政负担25%。

二是高中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按照省定标准共同分担。

四、财政加力推动万众创新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聊城市财政持续加力,推出了创新券奖补政策。

创新券是面向本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以下简称使用方),用于补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购买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撑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工具。创新券补助标准: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省财政给予使用方60%的补助;对依托本市供给方进行检测的使用方,在省补贴60%补助的同时市财政再给予30%的补助。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或团队每年享受省、市补助合计最高补助65万元;对市内供给方,按符合兑现条件服务合同额的5%给予后补助,同一供给方,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另外,对获得省综合评价奖励的,市财政给予1:1奖励。

五、财政助力强劲服务三农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做好三农工作对保持聊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市财政局重点保障三农,推出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我市种植小麦的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可以享受中央补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以中央资金总量和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按照“种粮主体自报告、村初审、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的流程核定小麦面积,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复核结果,按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账户发放至农民手中。

六、财政增力推动特色创新

在特色创新层面,我想向大家重点介绍两项特色政策。

一是“山东老字号”奖补政策。此项政策由山东省商务厅根据全省老字号企业发展状况,定期组织开展“山东老字号”评审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政策运营的企业,申报条件: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拥有商标所有权;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具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备鲜明地域文化特征,拥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聊城市治理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对获得山东老字号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是“山东省专利奖”奖补政策。山东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届授予特别奖不超过 2 项、一等奖不超过 20 项、二等奖不超过 30 项、三等奖不超过 60 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 10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 70%;优秀发明家不超过 10 人。省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财政部门对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 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七、财政借力优化营商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层面,我将向大家着重介绍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政策。

根据《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举报人举报的假冒专利行为经查证属实,经我市各级专利执法部门查处结案后,根据案件性质、危害性及举报人提供线索或协助情况综合考量确定,分别按照每件300元、500元、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同一专利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奖励一次,由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财政给予保障拨付。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