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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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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9:10:32
聊城市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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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养老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初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也应清醒看到,体制机制不健全、供需结构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不合理、产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依然突出。未来三年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因此十分有必要进一步推动全省养老服务补齐短板、巩固优势、提档升级。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该文件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7号)制定。

(二)编制过程。《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2024年3月19日至5月24日,市民政局向17个市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副市长马卫红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充实完善《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市民政局主动与省民政厅多次沟通对接,征求意见建议,力求《实施方案》既符合上级要求,又符合聊城实际。6月11日《实施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由四大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明确各项养老服务工作的完成任务指标;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共分为十大行动。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动态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方案落地见效。十项提升行动重点内容如下所示。

一是实施社区养老设施配建达标行动。严格落实聊城市民政局联合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聊城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建设工程,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实施居家养老扩围增效行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确保探访率达到100%。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改造需求。

三是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扩面增量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推动幸福食堂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四是实施养老机构功能提升行动。推进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一处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引导养老机构延伸服务范围。

五是实施农村养老提档达标行动。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发展农村幸福院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

六是实施医养结合提质赋能行动。鼓励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共建等建设模式,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发挥资源最大效益。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

七是实施养老人才提升培训行动。完善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对开设养老服务院校、养老护理员入职、职业技能等级等实行奖补政策。

八是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国家标准,确保达标率100%。

九是实施养老产业提速发展行动。促进养老产业和多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积极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服务模式。

十是实施养老服务要素保障行动。按照人均用地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减轻机构税费负担,享受税费优惠。

四、实质性解读

我市《实施方案》作为省《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文件,紧紧围绕7类行动28项工作任务,提出我市三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与省文件既一脉相承,又突出我市发展实际,比如,省《行动计划》中提出: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床位、安宁疗护床位,鼓励各市开展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并给予奖补。我市《实施方案》中提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处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全市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数量达到12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8%。省《行动计划》中提出: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给予改造补助,2025年年底前改造不少于3万户。市《实施方案》中提出: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给予改造补助,2025年年底前改造不少于5900户。逐条对应省文件明确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实现了清单化推进省《行动计划》。

五、关键词解释

1.养老服务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 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法规、制度、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

2.居家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3.社区养老: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适宜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4.机构养老: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内部具备满足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需求,能够提供基本生活照护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功能的床位设施。

6.医疗养老结合服务:通过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整合,实现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活动。

7.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以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与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市民政局

解读人:韩龙

联系电话:0635-832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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