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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案》
3715000063/2024-45583929
2024-12-22 15:27:51
聊城市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聊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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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2024年9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19号),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2023年应急预案基础上,对《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二、制定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对《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三个应急预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25号)进行修订和完善,印发实施《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起草过程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预案编制工作,经过专家论证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会签,根据采纳的意见进行调整,形成《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10月16日,《预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10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10月23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出现除沙尘外的重污染天气”细化调整为“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二是删除了臭氧预警启动标准及应急响应要求。

五、实质性解读

2024年1月2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为扎实推进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修订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以预案修订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应对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督查到位、确保效果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修订后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共10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发生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此次预案修订,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准则,通过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我市完整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提供政策依据,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进而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六、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聊城市与山东省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多个方面存在共性。首先,二者编制目的均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满足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其次,编制依据均涵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确保预案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在适用范围上,两者均针对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均提到了对不同污染物(如PM2.5、O3、沙尘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组织架构方面,都设立了专门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预警分级上,均以AQI为指标,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分级标准一致。应急响应措施也相似,均实行分级响应,包括公众防护、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保障措施方面,都强调了组织、经费、物资、预报能力和信息联络等方面的保障。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且需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商配合。应急演练和预案管理方面,都要求定期开展演练,涉及预案的宣传、培训、备案和修订。责任追究机制也相似,明确了对未履行职责或未落实应急措施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尽管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聊城市与山东省的预案在细节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在预案体系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属于省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包含内容在省预案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在监测预报、预警发布、解除或调整上,市应急预案在省应急预案基础上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监测预报会商、预警发布、解除或调整的单位和流程,增强了可操作性。应急响应措施细节上,聊城市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中对省预案中对矿山等聊城市不涉及的部分进行了删减,明确或补充了对施工扬尘源、移动源和其他源的具体管理措施,如明确了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正常道路保洁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的具体频次;补充了对企业露天堆场的管控要求;补充了工业企业移动源管控要求;补充了烟花爆竹等禁燃禁放管控要求。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中移动源管控措施衔接了现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政策要求。保障措施细节上,山东省预案除了类似的组织保障措施外,还特别提到了加强省、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等。预案备案方面,聊城市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山东省则要求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七、关键词解释

重污染天气,是指在无风、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物在空气中堆积导致的空气污染现象。重污染天气一般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的空气污染现象。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

AQI:是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的简称,是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用于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数值。按照AQI的数值大小将空气质量状况分成了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污染、严重污染六个等级。

重点行业,是指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所列39个行业,主要包括:长流程联合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石灰窑、铸造、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铅锌冶炼、钼冶炼、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矿棉、玻璃钢、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纤维素醚、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等行业。

企业重污染天气减排操作方案,是指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的应急操作方案,需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

差异化减排,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差异化减排措施。各地也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和实际污染状况,制定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

八、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陈擘擘

联系电话:0635-890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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