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聊城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滨解读《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聊城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聊城黄河河务局起草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聊城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建立黄河流域(聊城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维护黄河流域(聊城段)良好水事秩序,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现就《工作机制》解读如下:
一、深刻认识我市黄河保护治理的重要性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我市黄河河段全部为地上悬河,河床高出地面2-4米,黄河水害隐患仍像一把利剑悬在头上,黄河安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大局。黄河水是我市最重要的客水水源,年均引黄水量占全部供水量的40%以上,2024年,我市应急抗旱调用黄河水1.41亿立方米,为全市粮食生产安全及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黄河百里生态长廊和北金堤水利风景区,为全市人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水生态产品。建立黄河流域(聊城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我市黄河、北金堤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责任重大、意义非凡。
一是黄河生态保护和涉水安全存有隐患。黄河、北金堤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游人与日俱增,加之黄河、北金堤沿线村庄较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时有发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大量生活垃圾,部分游玩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对黄河河道危险性认识不足,严重影响我市黄河和金堤河沿线生态、人居环境,阻碍防汛抢险车辆正常通行,堤防道路安全和涉水安全隐患较大。
二是部分防洪工程被侵占。因历史原因,北金堤沿线存有较多骑堤村、临堤村,均不同程度存在啃蚀堤脚等占压防洪工程问题。
三是水行政执法合力不足。随着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水事活动日益增多,实际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执法责任不明确、执法分工不清晰等问题。
三、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
一是跨部门联合、跨区域联动。依托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工作机制作用,相关市级、县级涉河部门以及有关乡镇(街道)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统筹上下游协同联动,加强县(区)之间协作配合,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作机制。
二是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打击涉水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沟通,凝聚共识,统一理念;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在案件违法事实认定及办理程序合法等方面接受指导,主动接受司法建议。
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落实最高检、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22〕69 号)对水利部门应担负职责的规定,善用、会用、用好此机制,真正让工作机制发挥效用。
四是推动信息共享。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契机,以数字孪生为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构建各层级交流信息共享平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专业技术、有关数据、执法线索等互联互通互认,及时发现问题,共同推动、快速解决。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