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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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养老服务事业事关老年人福祉与家庭和谐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养老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初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也应清醒看到,体制机制不健全、供需结构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不合理、产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依然突出。未来三年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因此十分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全省养老服务补齐短板、巩固优势、提档升级。出台《实施方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其价值感、成就感和意义感。
二、《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特色有哪些?
在机构养老方面,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处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全市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数量达到1200张,确保失能失智老年人得到满意照护。在社区养老方面,依托养老机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老年助餐扩面增量,2024年建设幸福食堂100处,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在居家养老方面。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生活安全、舒适、便捷的现实需求,统筹各级资金,分步推进实施,扎实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中提到幸福食堂建设,我市幸福食堂有关政策是什么?
一是建设补贴。新建改造型每处补贴3万元;企业挂牌型每处补贴1万元。二是助餐补贴。按照老人年龄分类,70-79周岁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1元。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2元。省财政直管县自行制定助餐补贴标准,市财政不予补贴。三是运营奖补。市级财政只补贴市管县,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7000、10000、130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对农村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3500、5000、65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省财政直管县自行制定运营奖补标准,市财政不予补贴。四是配套幸福食堂刷脸设备。市财政每套补贴6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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