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印发聊城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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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确,支持黄河流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建设集防洪、生态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走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黄河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提出,沿黄9市和黄河干支流流经的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履行规划落实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实施规划或方案。为全面落实《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沿黄生态廊道聊城段建设。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在认真学习研究《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聊城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
二、问:《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一是实地考察调研。赴沿黄县实地调研,明确规划范围、框架思路,广泛搜集相关资料,深化对生态廊道内涵的认识把握,为编制《实施方案》提供基础材料。
二是加快起草编制。在广泛调研、搜集材料的基础上,起草形成方案初稿。2024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实施方案编制座谈会,听取沿黄3县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根据有关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6月-8月,3轮次向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发函,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组织11个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会签,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是按程序审查。9月24日,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1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各参会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10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方案》。
三、问:《实施方案》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锚定“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目标定位,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坚决把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黄河保护法要求,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为基础,将“绿带、绿点、绿网”建设、污染治理作为实施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依据聊城自然地理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宜草则草,统筹处理耕地保护、滩区发展、城乡建设的关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打造黄河流域典型风貌带。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左右岸、堤内外、干支流协同推进,推动黄河流域保护治理融合贯通,打造集生态屏障、文化弘扬、休闲观光、生态农业于一体的复合生态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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