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字〔2023〕236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扩大新能源商用车领先优势。发挥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品牌领先、市场领先优势,支持企业并行发展超级混动和纯电动客车,适时推出更多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车型产品,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实行定制化生产,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新能源客车产量达到4000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新能源环卫车规模化量产。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纯电动、氢燃料、无人驾驶环卫车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针对产品用途、用户需求和使用工况,丰富产品系列。做好现有产品升级换代,加快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研发上市,做专做精新能源专用车,努力实现量质双提升。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新能源环卫车产量达到1000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释放新能源轻卡产能。推动企业用好轻卡生产资质,大力发展新能源轻卡汽车,积极推进新型产品研发生产,增创发展新优势,引导车企在市内扩能扩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丰富零部件供应体系。围绕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轮毂电机等高端产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市铝产品原材料资源优势,引导冶金、压延企业配套发展铝制汽车零部件、车用结构件,重点生产底盘系统、轻量化轮毂、散热器、制动总成等关键零部件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升零部件配套能力。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做大做强主城区和高唐县两大整车制造基地,重点培育茌平区铝合金零部件、散热器,临清市轴承,高唐县线束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本地配套率达到3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三电”系统、轻量化轮毂、散热器等开展协同攻关,培育牵引性重大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氢燃料电池金属双极板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开发”等项目,推动产品通过新能源汽车整车测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打造研发创新平台。推动聊城市低碳智能车辆技术及应用现代产业学院、聊城山东省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建设。支持“山东省新能源客车安全与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和省院士工作站平台牵头承担国家、省、市科技研发项目;鼓励山东省低速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组改造,加大新能源轻卡的技术开发。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5个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培育科技型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明显、成长性好,能够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形成分层分类、动态跟踪管理的企业梯队培育名单。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编制聊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交通场站建设或增设充电站(桩)设施,优先在省市级“和美乡村”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5万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有序完善加氢设施建设。编制聊城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结合氢能供给、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需求,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回收拆解管理。严格落实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认证制度,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指导拆解企业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鼓励我市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行业规范开展准入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推进废旧蓄电池回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产业链零碳发展。引导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和装备,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建设市级以上绿色工厂8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提升数字化水平。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助力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打造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场景。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更广范围、更深层级开展数据采集、传输、存算、管理及应用,培育一批数据驱动型“晨星工厂”。围绕新能源汽车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企业负责人数字化培训,推动企业与服务商精准高效对接。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推动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推进新能源汽车全业务流程深度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全智能制造梯度培育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打造细分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建成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打造优势区域品牌。开展品牌梯次培育,将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重点企业纳入品牌培育库,支持相关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品牌称号。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邀请专家对企业品牌创建工作“把脉问诊”,开展专题培训,进入企业“一对一”指导,不断提高我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着力扩大出口规模。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抢抓外贸“新三样”出口机遇,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充分发挥公共海外仓、境外展示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营销网络布局。培育二手车出口资质企业,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新能源客车出口数量达到1300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根据聊城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挖掘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围绕新车展销、二手车置换、车商直播等活动板块,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下乡展销活动5场以上,每年10月举办“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月”活动。推动新能源乘用车、微卡、轻卡、皮卡等适销车型下乡,激发农村市场活力,推动展销地点优先设置在乡村振兴片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拓宽政府及公共领域应用场景。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社会汽车定点租赁企业优先派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市政用车、邮政用车和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渣土车、水泥罐车和城市配送车实现新能源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充分发挥聊城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专班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强化财税、政策、金融、人才、项目等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并用好相关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技改奖补和税收优惠,落实省关于通行路权、低/零碳工厂等的支持政策,优化金融服务和人才培养方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聊城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