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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深化系统集成全面对标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务公开
3715000063/2023-22219214
聊政发〔2023〕6号
2023-08-21
2023-08-22
聊城市人民政府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聊城市深化系统集成全面对标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发〔2023〕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聊城市深化系统集成全面对标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深化系统集成全面对标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三提三敢”要求,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守正创新,善于学习借鉴,精于系统集成,持续开展深化系统集成全面对标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政策环境、人文环境等六个维度,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等渠道反馈的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市场主体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重点解决对办事企业群众缺乏业务指导,办事手续繁琐、流程复杂,不能一次性告知等问题。在品牌塑造方面,持续放大“聊·诚办”政务服务品牌效应,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侧”向“企业需求侧”转变;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坚持政务服务“同标同源”,实现办事指南“四端”同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四级统一”;在集成办理方面,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效。推行举办会展、大型演出和商贸促销活动、企业信用修复、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人才补贴申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二手房“带押过户”、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等事项“一链办理”;在智能审批方面,夯实“无证明”数据根基,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掌上办”“智能办”,推动“企业码”一码通行、集成应用。

(二)合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点解决市场主体虚假登记,个体工商户配套服务措施不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信息不公开透明、存在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等问题。在市场准入经营方面,不断丰富“4012”市场准入品牌的内涵和外延,深入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一照多址”、歇业全域办、集成办改革,创新企业“代位变更”改革,持续完善个体工商户配套服务,设置“个转企”绿色通道,助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方面,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加快完善与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清理招标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对参与采购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常态化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三)鼎力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重点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破产重组周期长等问题。在执法监管方面,牢固树立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现代监管理念,抓好《聊城市行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建立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推进“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随意处罚”专项攻坚行动走深走实;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提升知识产权培训、指导、维权、预警等服务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升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在提升办理破产案件质效方面,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破产积案清理,打造“僵尸企业”快速退市模式,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四)奋力营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重点解决项目落地慢,融资难、融资贵,用水、用电、用气成本高,人才和人力资源短缺等问题。在用地方面,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给方式,助力项目快速精准落地;在用资方面,不断优化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功能,高效解决省市级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加大首贷培植和小微企业惠企纾困政策支持,持续降低中小微综合融资成本;在用能方面,研究制定降低工业企业用能成本政策措施,加强能源价格监测,提高电力、蒸汽、天然气供给能力;在用人方面,精准绘制人才需求图谱,提升人才服务效能,大力实施“青年兴聊”工程,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

(五)全力营造快速兑现的政策环境。重点解决政策兑现不透明、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持续完善政策执行兑现闭环管理机制,让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事前优化方面,科学设定政策执行期限,增强政策稳定性;系统梳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策清单,增强政策集成性;精准制定政策执行流程、执行标准,增强政策兑现规范性;加快推进“政策快享”平台建设,提升政策兑现智能性。在事中保障方面,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园区企业的培训广度和深度,扩大政策知晓度;坚持条抓块管“一体化”推进和“一对一”精准服务相结合,提高政策兑现流畅度;各级各部门制定政策兑现清单,分期分批实现政策“真兑、快兑”,增强政策兑现诚信度。在事后监管方面,建立政策动态调整、进度跟踪监测、成效定期评估机制。

(六)倾力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重点激发企业家奋发有为、做大做强企业的干事热情。在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方面,支持和引导企业家践行新发展理念,拓展国际视野,引领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和荣誉激励。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切实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依托“亲清会客厅”“企业直通车”等政商沟通平台,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在完善配套设施方面,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持续降低物流成本;不断提升物业等公共服务水平,重拳整治路边乱停车现象,多部门联动破解企业水电气热信管网铺设难题,有效解决园区企业排水用水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压紧责任。建立健全“台账+清单”工作机制,聚焦各领域重点工作,层层细化分解任务,把握时间节点、任务目标,明确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市营转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定期调度各领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各领域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本领域工作任务,细化任务责任清单,项目化推进、工程化验收,定期研判分析本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定期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口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级各部门要自觉对标最高水平、最佳实践,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复制借鉴”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勇于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要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精准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研讨交流、政策宣讲等方式,向企业精准推介惠企政策及改革成效。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正向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过程监督,市营转办和各领域牵头单位要综合运用书面调度、现场督导、实地暗访、核验数据、查询信息等方式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及时反馈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强化对接联动,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办、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等机构适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问题、督进展、看整改、看成效,及时总结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进展,定期通报负面典型案例。强化跟踪督导,对工作持续被动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视情通报、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倒查问责。强化市场主体满意度导向,持续完善考核评估办法,每年至少开展2次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21个领域主要问题清单及整改提升措施附件


21个领域主要问题清单及整改提升措施


优化政务服务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窗口服务效能不高、标准不统一。窗口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不到位,推介便利化举措不积极,主动服务有差距。事项标准化程度不高。基层窗口人员配备不足,日常培训不到位,综合素质、服务意识、业务能力难以满足当前“放管服”改革要求。

2.便利化举措落地不实、企业体验感差。“集成办”“跨域办”“就近办”“智能办”等便利化举措重上级考核、轻群众体验,惠企便民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政策“不好找”“不好懂”“不好办”,企业群众体验感不强、参与度不高,群众感受有“温差”。

3.政务服务品牌集成度不高、辐射带动力不强。政务服务品牌引领不到位,工作向心力不足,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品牌凝聚力和价值影响力均有差距。

4.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协同督导联动不足。“慵懒散”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冷硬”,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和精神。部门督导不到位,重部署、轻落地,重宣传、轻体验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5.电子证照证明支撑能力不足、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证照证明以纸质材料的形式存在,未完成电子化,无法进行共享;大量已实现电子化的证照证明未加盖电子签章,一定程度影响了电子证照证明的使用效力。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强化“聊·诚办”品牌宣传推广。建立“聊·诚办”政务服务品牌,面向社会征集“聊·诚办”政务服务品牌LOGO、服务标语,全方位树立政务服务新形象、新面貌。12月底前,开展系列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定期召开“聊·诚办”系列新闻发布会,分阶段、分重点宣传“聊·诚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情况,将“聊·诚办”品牌打造为全省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品牌。开展“我们的大厅”云游活动,集中展示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服务优化情况。(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2.承接落实好省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督促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市直部门做好承接实施,确保接得住、用得好。根据省工作安排,按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承接省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市直部门)

3.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省有关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同步调整办事指南,并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场所进行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涉及行政许可的市直有关部门)

4.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深化政务服务“同标同源”建设,按照省级统一部署,逐级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9月底前,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白话版”“图例版”“视频版”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12月底前,完成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推动办事指南在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四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四级统一”,企业群众办事不求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市直有关部门)

5.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优化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拓展服务链条,优化线下“一件事”办事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涉及主题集成服务的市直有关部门)

6.推进政务服务“跨域办”。开展“跨域办”协议清理,实现全市一盘棋、能联尽联。围绕便民利企高频事项和异地办事需求,强化宣传引导,确保事项落地。强化业务培训,优化线下服务,依托“山东通”系统,配合省级建立收件、办理两地工作人员异地沟通协同联络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市直有关部门)

7.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基础阵地作用。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进驻事项进行动态调整;10月底前,全面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事项办理能力、便民服务能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8.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持续完善“智能审批”改造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成果,通过表单智能化填写、材料电子化替代、审核要点电子化核验、电子证照即时签发等方式,打造一批主动提醒、静默认证、免申即享、智能审批等“极简批、智能办”服务场景。8月底前,完成高频事项申报表单“智能化”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强化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互认,推动更多事项高质量全程网办,实现企业群众电子材料在线提交、审批部门在线审核、审批结果(电子证照)在线发放、全流程材料电子化归档。12月底前,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0.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大厅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在功能布局、数据赋能、智慧服务、运行管理等方面规范提升,打造“服务路径最优、服务质效最高、服务体验最好”的“政务综合体”。12月底前,推进新市民中心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1.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培养代办专员队伍,为企业、项目提供全方位帮办代办服务,打造主动对接、精准定制、全程跟踪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能力水平。12月底前,实现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服务质效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2.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改革。进一步整合“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强化人员培训管理力度,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推动关联审批服务事项集约化,实现更多集成办场景、跨域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12月底前,依托业务中台建设情况,探索建立“集中统一收件、数据实时归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3.推进线上线下“网厅融合”。在新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网上办事区”。丰富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咨询等功能,优化页面布局,引导企业和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事服务。12月底前,优化政务服务地图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4.全面提升12345市民热线服务质效。优化企业诉求平台,提升“企业直通车”平台质效,优化受理渠道,设立企业诉求专席。落实“2115”工作机制,优化企业诉求全流程闭环运行。强化督查督办,推动企业诉求及时解决。(牵头单位: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

15.打造“爱山东”掌上服务品牌。持续提升掌上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爱山东”聊城分厅移动端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打响“爱山东”聊城分厅服务品牌。12月底前,完成1200项事项接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6.推进“居民码”建设应用。建设聊城市居民码平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在交通出行、政务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实现民生服务办事“一码通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

17.推动政策服务高效落地。围绕涉及财政性资金补贴、减税降费、资质荣誉奖励、资金扶持、行政给付等需要兑现的惠企便民政策,按照“谁兑现、谁梳理”的原则,梳理政策文件,对政策文件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增加政策文件库、综合服务系统、政策管理系统等功能,实现政策兑现“网上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涉及惠企便民政策的市直有关部门)

18.深化政务服务“无证明”。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开展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和数据资源关联,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表单相关信息免填写。重点推动100个以上常用电子证照证明全面应用。强化无证明数据供给,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补齐缺失要素,规范数据格式,电子证照标准化率达80%以上。对长期有效个人证照、5年及以上有效期的企业证照开展历史数据电子化行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市直有关部门)

19.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支撑能力。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枢纽节点互联互通,打造全市公共数据服务“总门户”,实现公共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完善区块链精准授权、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功能。完善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和安全防护等能力,实现首批试点的5个县级节点投入运行,启动省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20.提升机关运行数字化水平。依托“山东通”打造聊城市机关内部“一次办好”服务平台,运用数字化技术对机关内部办公运行流程进行系统性重塑,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打造一批具有市域特色的多部门跨领域综合应用。推进机关办公协同化,依托“山东通”平台集成公文办理、视频会议、即时通讯、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值班值守等通用功能,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非涉密系统全部接入“山东通”,实现机关办公、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21.强化窗口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大培训,覆盖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围绕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政务礼仪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2.开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以“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为目标,开展“诚·清风”作风建设行动,以纪律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政策落实、运行秩序等为重点,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市直相关部门)


企业准入退出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开办企业时间长、跑动次数多。企业开办“4012”品牌要求“零材料提交、零成本开办、零距离服务、零见面审批,20分钟为最快、1小时为常态”,但基层落实情况不平衡。“零见面”开办企业的占比不高,未用足用活双向寄递服务、远程帮办代办、全程网办等措施,减少群众跑动次数还有提升空间。

2.企业变更、注销流程繁、跑动多。企业变更“一件事”、注销“一件事”落实打折扣。部分县(市、区)未设立企业变更和注销专区,税务变更、注销手续相对复杂,其关联事项未实现全链条进驻大厅及专区,增加群众跑动次数。相关部门对拟申请简易注销需移出异常名单市场主体的处罚,影响审批效能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3.政企沟通质效不高、部门合力形成不足。未全面落实常态化回访制度,市场主体满意度专班成员合力不足,政企沟通效能和政策解读力度受限。中介服务机构不规范,影响群众对优化企业开办政策的体验感和知晓度。

4.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工作作风不扎实。全市商事登记人员力量薄弱,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问题尤为突出,政策效能和改革红利释放不足。

二、整改提升措施

1.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推进“企业之家”“企业驿站”全市全覆盖,做优“一中心、多支点、全链条”服务模式,强化数据赋能,试点智能导服,升级“e企办”品牌。9月底前,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健全线上集成服务专栏、线下集成服务专区,上线智能导服系统,提升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水平和效能。11月底前,完成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山东省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协同市场监管、政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建立标准化地址库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提高防范虚假住所登记风险能力。9月底前,指导有试点意向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形成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拓展企业“一照多址”改革适用范围。依托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将“一照多址”改革由县域扩展至市域。9月底前,实现一般企业在住所以外本市范围内增设经营场所,无需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动涉企证照“一照关联”“一码通行”。推行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二码合一”改革,统一样式和内容,提升“企业码”(即营业执照二维码)应用便利度和效能。11月底前,逐步将更多涉企电子许可证件信息集成共享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和“企业码”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统一应用,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应用。已关联相关许可信息的证件,企业在办理与该证件有关的审批、核验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扫描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即可调取电子证件或许可信息,无需企业提交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实现“一照通办”“一码通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涉企有关部门)

5.推进“集群注册”标准化登记。允许多家企业登记为一家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由该企业为多家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推动新业态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强化“4012”服务品牌效应。丰富企业开办“4012”服务内涵和外延,创优开办开户“一站式”办结及开户信息部门共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统一全市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服务标准,提升商事登记标准化水平。上线智能表单系统,实现登记文书模板在线“一键生成”。12月底前,建成统一规范、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记服务体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全面跃升,推动“4012”品牌成为全国企业开办最佳品牌之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7.推广市场主体歇业全域办、集成办。持续完善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配套帮扶措施。9月底前,推进歇业集成服务、全市通办,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办理歇业“一件事”。10月底前,建立歇业信息共享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强化多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歇业制度实施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8.创新企业“代位变更”改革。坚持风险可控、高效便捷工作原则,针对投资主体已注销,其出资的企业办理变更的情形,可由注销投资主体的继受主体、清算组、投资人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位行使相应职权,解决部分企业因投资主体缺位而无法办理变更的情形,进一步完善登记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9.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建立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提升竞争力,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推动聚集政策激活力,聚能优服办实事,聚合力量促发展,促进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配套服务,设置“个转企”绿色通道,精简登记程序、材料;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审批许可、转型升级后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企业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即可办理许可证变更,许可审批部门无需重复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商业银行为由个体工商户转型的企业办理账户撤销、变更和开立等多项业务;加强“个转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个体工商户做优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加大登记数据监测分析。开展登记注册自查互查行动,加强“一人多户”“一址多户”“短时多户”等可能存在问题的登记数据异常情况日常监测,建立数据监测预警和纠错机制,及早发现核实,即时整改提升,加大虚假登记防范力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11.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市场准入“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组织开展新一期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健全完善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涉企有关部门)

12.规范市场主体中介服务。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开展代理机构清理整顿行动。制定代理机构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代理事项清单化管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形成代理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代理事项和机构动态管理。加强行业指导和从业人员培训,建立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引导代理机构进驻中介超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涉企有关部门)

13.开展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攻坚行动。逐级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企业准入退出的做法和成效,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知度。配足配强全市各级商事登记窗口人员,减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人员流动。严格落实“三提三敢”工作要求,加大政策激励和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干部执行力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涉企有关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项目招引难、落地难。尚未建成“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系统,现行项目策划协调机制效率低。项目招引受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要素制约,招引项目落地难、落地慢。

2.建筑许可事项多,流程复杂。现有的“一件事”标准化办理场景仅限于特定应用环境,受惠市场主体有限。已推出的部分“集成办”模式主要集中在高频事项,未能全流程推广,企业认可度不高,实施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建筑许可便利度有待提升。

3.存在数据壁垒,项目信息共享率低、图纸材料多头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未实现全流程图纸的电子化流转和数字化图纸全程监管。工程建设领域自建系统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自建系统存在数据壁垒,信息共享率低。

4.建筑质量与效率不平衡。审管互动机制有待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有待加强,需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率与质量。专业工程咨询机构参差不齐,服务水平有待规范提升。

5.水电气热信报装等联办程序不优化、线上集成办不便利。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信市政公用服务在设计方案、施工图审等环节已提前介入,但全链条的跟进式服务还存在缺失,无法保证项目开工前完成联合报装。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尚未实现线上“集成办”,用户体验感不强。

6.水气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水气暖行业在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项目红线外市政公用管网铺设不到位、覆盖不全面的问题。水气暖老旧管网改造尚未完成。

7.水气暖服务水平质效不高。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水气暖服务水平不平衡,个别专营单位存在“两减两零”报装流程优化措施落实打折扣、服务意识淡薄、诉求处理效率低下、信息公开不及时全面、服务不精准等问题,影响了用户对水气暖行业的满意度。

二、整改提升措施

1.优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12月底前,建成“一张蓝图”指导“项目策划生成”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建立健全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实现项目的分类分库管理,统筹土地、能耗、环保等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策划项目可决策、可落地、可实施,保障招引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面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统筹推进“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等改革,持续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根据《聊城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聊自然资规发〔2022〕59号),在地块供应前组织相关评估及现状普查,形成“宗地管理意见清单”,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10月底前,将“用地清单制”实施范围扩展到社会投资以外的其他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

3.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办理便利化水平。扩大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一件事”标准化办理场景的应用范围。9月底前,实现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集成办理,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市政设施类审批、公交、照明、交通信号等公共设施占用迁移等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4.不断丰富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的功能。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归集共享。开发智能引导、智慧表单、在线帮办等功能,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全程网办便利度。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11月底前,强化与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系统对接,实现服务过程、成果报告、服务评价等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加快探索城建档案全程网上归档。推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上传、组卷、审核、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城建档案“一键归档”。10月底前,推进建立在线归档管理系统,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字化图纸全过程监管系统进行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推进市政公用服务全链条嵌入式集成办理。9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链条协同机制,项目策划阶段提前谋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土地出让阶段明确接入点位、落实净地出让。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数字化联合审查,项目开工前完成联合报装,竣工验收后办理接入。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增设个人用户办理板块,增加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办理方式,拓宽水电气热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办理途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通信发展办、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7.进一步完善水气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摸排已建成道路水气暖管网铺设现状,对建筑红线外管网未铺设到位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列出铺设计划,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部署,对水气暖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摸清底数,形成定期更新数据信息机制。(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8.进一步提升水气暖行业服务水平。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映情况、政务热线、媒体报道、大数据等问题的汇总分析,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积极开展上门解读政策、上门宣讲知识、上门解决问题“三上门”服务活动。专营单位建立问题诉求处理闭环工作机制,建立诉求“清零”台账,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采取抽查回访等方式,以查促改,确保诉求清零见底。落实全市水气暖行业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大惠企政策、服务动态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和市场主体的知晓度、获得感。加强工作人员尤其是办事大厅窗口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态度、提升工作质效。(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9.推行分段办理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单位确定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需要,将项目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正负零以上”等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明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具备条件和监管要求。开展新建道路工程分阶段办理规划许可试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持续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11月底前,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全面推广规划、施工阶段事项联审联办,巩固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质量监督与建设工程相关手续集成办理成果,继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备案。提升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11.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根据《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环评打捆扩大至入河排污口审批、水土保持等事项,实施多评集成。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入河排污口审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的,可纳入一个评价文件,批复文件中增加入河排污口论证、能源消耗情况、水土保持措施情况,分条目说明对各项许可审查意见。督促各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12.试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针对部分火灾危险性较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莘县试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压减申报材料,适当降低抽查比例,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质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推行项目竣工“验登合一”改革。10月底前,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链办理”,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联合验收意见、申请材料、测绘成果等共享共用,实现验收和登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4.加强验前指导,提升联合竣工验收效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验前指导,针对验收常见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管控。按照“自愿申请、无偿服务、规范实施”原则,按需提供验收前技术服务。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满足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开展联合验收。11月底前,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流程,推广“验前指导服务”试点改革成果,推动项目“建成即使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

15.深化建筑师负责制改革。扩大建筑师负责制改革试点范围,探索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优化政务服务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试点项目委托建筑师团队完成规划、策划、设计、招标、运维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16.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标准化审批。11月底前,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审批机制,对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建设内容等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拿地即开工、更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等试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获得电力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一、主要问题清单

各部门、单位之间线上渠道政务资源不能共享,市场主体多部门跑动,重复提交材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光伏企业并网存在堵点难点。

二、整改提升措施

1.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上办理。深化电力业务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共享,8月底前,完成系统链路对接,供电企业可通过电力业务系统,将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占掘路等行政许可事项,在获得用户许可后,在电力业务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结果告知用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2.深化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整合供电业务流程,推动供电服务资源信息共享,深化水电气暖信联合办理。10月底前,配合市城管部门建设具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办功能的线上办理渠道。按规定时限接收并办理联办渠道推送的业务,提升办电接电效率,实施“网上办、主动办、联合办、一链办”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需求。(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3.推广政企网格融合服务。推动供电服务融入政府网格化服务范围,推广“社网共建”“村网共建”,构建融合高效的政电服务网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出台政企网格融合支持政策,依托电力彩虹驿站建设、网格驻点服务等措施,政企协同开展网格内涉电故障处理、民事协调,客户档案信息收集、核查、治理等活动。打造东昌府区王口社区网格服务示范点,实现客户诉求在网格中响应、用电问题在网格中化解、服务质效在网格中提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4.持续降低小微企业办电成本。全市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小微企业“三零”服务揭榜挂帅试点,全力打造服务标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5.加强电力供应保障。组织开展需求响应资源池建设,出台全市负荷管理方案。加大节能节电宣传力度,编制《聊城市节约用电工作方案》,深化能效提升服务,每月为全市高压电力用户推送能效账单,为用户提供负载分析、节电建议等。为43个用电大户提供能效诊断报告,从能源管理水平、节能改造措施、用电能效水平、通用用能系统能效、能源资源利用水平5个维度指导用户提高用能效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6.提高电力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度。健全获得电力服务信息公开机制,供电公司执行每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工作,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定期审核电网可开放容量,依托国网供电公司网站和营业网点,线上+线下公示公开光伏可开放容量,指导企业就近就便接入电网。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税务部门专票系统直连,实现增值税普通电费发票线上线下“一键开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7.规范居住区充电设施接入办法。10月底前,落实上级制定的服务居住区充电设施接入配套政策,会同电网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调研全市居住区车位现状,对外公开不同场景下充电桩接入条件、配置原则,探索建立直供电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公开机制,对不具备充电设施接电条件的停车区域,由物业公司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8.加强土地储备项目供电建设保障。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储备土地供电建设费拨付进度,确保新建小区外线电力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尽快到位,提高项目工程建设速度。关注用电紧急、迫切项目配套管廊建设情况,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一户一策”接入方案。对因天气等客观因素造成配套外线延期的工程,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市发展改革委定期督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登记财产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一窗受理“集成度”不够。税费同缴需要后台清分入账,系统对接涉及的部门多、费用大,群众需在不同窗口缴纳不同的税、费,还未实现“税费统缴、后台自动清分”。各登记大厅由于场地、实际业务的关联问题,水电气暖还需到其他专厅办理。

2.部分材料重复提交。因测绘成果存量数据过大、资金困难、未及时入库、“多测合一”系统未能有效运行等客观原因,导致存在重复提交测绘成果数据的情况。

3.部分业务超时办结。近两年来,登记中心与金融机构、开发企业联办的便民服务点数量剧增,服务点受理人员业务培训不及时,导致受理、审核脱节,部分业务超时办结。

二、整改提升措施

1.着力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落地生根。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依法转让抵押不动产。要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参照《聊城市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实施方案》执行,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情况探索优化流程,将“带押过户”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2.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公开查询接口接入“一网通办”平台,11月底前,在实现自主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和限制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等信息。(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不断畅通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环节。围绕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服务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完成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联合验收、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等方面的关联共用。11月底前,纵向打通土地供应环节关联,横向顺畅水电气暖方面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4.拓展企业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各不动产登记中心达到“一证办证”条件,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线上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5.深化“税费统缴、后台自动清分”改革。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便利度。按照省级平台对接进度,建立市县协同推进机制,积极与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对接,加快实施税费及登记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6.健全“多测合一”制度机制。做好省“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推进与涉改部门平台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行使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与“多测合一”改革事项衔接。11月底前,建立省市县三级“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库,提升成果数据管理使用效能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构建不动产登记乡镇(街道)全覆盖体系。制订《聊城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快速办”服务新格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纳税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办税缴费“线上办理不简单、线下办理不便捷”。线上办理流程复杂、咨询辅导渠道不畅、线下业务办理场所较少、不动产登记等跨部门业务办理流程繁琐等问题仍然是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

2.智能化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仍存在动态信用监管跟踪不到位、智能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不完善的问题,难以保障税收风险分析质效。

3.税费政策服务与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不匹配,政策宣传精准度不高。税费政策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宣传精准度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多采取“一揽子”式宣传和反复的“大水漫灌”式辅导,“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式、定制式宣传手段应用较少,税费宣传和税费咨询服务的种类、深度、广度与纳税人的需求仍有差距,纳税人的个性化辅导需求难以及时满足。

4.纳税人“领票难”。存在税务机关核定发票量少、申请调增难度大、发票申领不便捷等问题,亟需提升领用发票便捷度。

5.征纳双方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诉求解决不到位。在实际办税过程中,普遍存在信息共享与交流不够的问题,认为涉税信息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未注重纳税人是否知晓,导致沟通单方面、难以及时有效回应纳税人的合理诉求,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改提升措施

1.提高办税便利度,打造税费服务一体化体系。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简化涉税流程,综合运用数据集成,提高办税效率。开展流转类业务审核流程改造,精简报送涉税费资料。推广上线征纳互动平台,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为纳税缴费主体提供智能、便捷、灵活的办税缴费服务体验。8月底前,探索设立“乡村税费服务站”。依托“综治+税治”工作,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靠前布点网格化税收服务点,推进实现简单业务就近办理、复杂业务“屏对屏”远程支持。10月底前,试点运行“零窗口”办税服务厅,建设“集约处理中心”,打造“零窗口、全业务”新型税费服务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化部门联办,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不动产综合窗口。推进不动产登记缴费与核税、缴税联动,将税款征收与不动产登记费收款二维码融合为一码,申请人通过扫码或刷卡一次性完成税费同缴,12月底前,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金”一码同缴。(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3.优化社保缴费支付方式。按照省税务局工作安排,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支付方式缴费,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4.持续加快退税速度。全面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容缺办模式,对有意愿实行出口退税单证电子化备案的出口企业加强辅导,提升单证电子化备案企业比例。对分类管理类别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探索建立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6.加快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引导企业腾让低效利用土地,提升利用质效,9月底前,至少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对参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运用税收大数据补链助企保供保增长。制定补链助企工作方案,持续运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进一步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重点抓好“筛、问、推、牵”四个环节,依托产业链长制,深入推进“税务+商会”服务模式。利用行业协会集群效应,推出网格化“税务管家”跟踪服务举措,全面了解行业发展态势,研判行业复产链恢复情况和制约因素,精准征集行业面临的共性诉求,积极拓展困难或需求企业“获客”方式,加强补链助企工作的主动性。(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8.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税直达”项目。对涉企税费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利用12366热线咨询数据进行“穿透式”分析及运用,实现“政策找人”,为纳税人提供“未问先服”“想即所有”的服务体验。推进“税直达”试点工作,建立涉税中介机构一户式“服务图谱”和涉税服务人员一人式“服务档案”,智能推送税收政策信息、业务操作指南、提示提醒信息。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一户式归集力度,通过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推送政策,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9.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推广上线,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赋额、开具、交付、抵扣等服务,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成本、管理成本,切实打造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0.开展常态化走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入纳税人、融入纳税人、联系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常态化走访活动,建立“收集问题—协同处理—成果共享—整改提升”工作机制,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查找、分析影响纳税人体验的“堵点”“痛点”“热点”“焦点”和“关切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跨境贸易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一、主要问题清单

1.企业RCEP享惠应用不充分,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占比不高。中小型进出口企业对RCEP政策应用率不高,政策使用存在现学现用现象,导致错失RCEP政策享惠的机会,影响RCEP使用率的提升。

2.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企业出口风险上升。外贸企业面临接单难、履约难、国际物流不畅、贸易壁垒等诸多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

3.辖区农产品出口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对国外标准重视程度不足,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普及不够,产品达不到国外标准。

4.口岸收费负担重,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收费公示不全面。多数报关、货代企业在“单一窗口”公示收费清单,但尚未实现全覆盖,收费清单动态调整不及时。

二、整改提升措施

1.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作业机制,优先核验放行。(牵头单位:聊城海关)

2.提升多式联运改革质效。扎实做好临清鲁西国际陆港一单制试点工作。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运成本。12月底前,新开工建设2条铁路专用线,建成1条铁路专用线。动态调整铁路转关业务操作指引,与口岸海关协调解决通关难题,增加与青岛港适用“铁海E通”出口转关模式的场站范围,提升内陆港运作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聊城海关)

3.加强RCEP自贸协定应用指导。加强RCEP规则宣传解读和企业辅导,编制RCEP服务手册,做好RCEP推广应用,特别是加大对日本、韩国等重点RCEP国家协定的实施推广,精准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组织参加面向RCEP成员国的出口商品展,指导企业用好“RCEP享惠智选系统”,实现RCEP原产国认定、RCEP原产地规则查询、享惠分析、税率查询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聊城海关、市贸促会)

4.简化企业备案流程,加强认证培育。深化“一网通办”“多证合一”,推进数据共享、系统联通,提升审批备案速度。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精选、精育、精认、精管做好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的“一对一”培育工作。(牵头单位:聊城海关)

5.推动农业“优进优出”工程建设。推动进出口农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采信试点改革落地,提升辖区“聊·胜一筹!”品牌核心竞争力,助推“聊城新三宝”扩大出口。做好进境粮食、驴皮等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保障农食供应链安全。积极参与济南海关黄河流域农食产品评议基地建设,发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培塑企业作用,助力新贸易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对外推荐注册,助力特色产业扩大出口。(牵头单位:聊城海关)

6.提升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水平。成立聊城市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运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等手段帮助企业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帮助企业应对“双反”调查;充分发挥贸易摩擦预警点作用,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建立涉外律师轮值服务制度,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援助。(牵头单位:市贸促会)

7.积极支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联合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开展小微政府平台承保工作,发挥损失补偿作用,降低出口企业风险。鼓励保险公司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强化风险保障作用和融资增信支持。鼓励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主动建立健全保险保障机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提高承保质量,缩短理赔周期,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8.加大口岸收费检查力度。部署开展口岸收费检查,规范口岸服务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督促口岸服务经营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并实施动态更新,确保口岸收费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办)


优化金融服务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银企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对银行信贷政策要求了解不深不透,自身经营、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机构也难以获知企业真实经营状况。

2.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小微企业融资除正常的贷款利率外,有效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评估费、续贷费等推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3.企业抵质押物不足。因自身资质偏低、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授信批复率较低。

4.资本市场氛围不够浓厚。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接资本市场意识较弱,缺乏直接对接资本市场的人才,影响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能力。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做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完成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充分运用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的各项激励政策,持续提升普惠金融质效,12月底前,实现年内辖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2.持续拓宽融资渠道。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用好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3.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力度。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强化“首贷户”拓展,探索差异化金融服务,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12月底前,持续引导银行、支付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持续为市场主体减免或取消支付手续费。(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4.持续拓宽抵押物范围。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引导扩大动产、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推动知识产权及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成为合格抵质押物,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登记部门的绿色权益类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担保登记和公示,充分释放各类动产及绿色权益类的融资价值,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可得性。(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5.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加大对银行机构乱收费行为的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畅通LPR调整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将LPR嵌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实现LPR向企业端及时有效传导,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督导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减费让利。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多种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综合融资成本。(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6.持续优化外汇服务。开展“优汇服务进万家”活动,聚焦涉外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提供精准化、品质化、贴心化外汇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结算融资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7.推动跨境金融高效发展。指导银行、企业做好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推广应用,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扩面提质增效,实现企业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办理融资业务规模明显提升。加强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宣传推广,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债便利化政策需求企业实施精准推介。(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8.持续提升聊城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效能。8月底前,引导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普惠型市场主体入驻平台并线上发布融资需求,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入驻平台并线上展示金融产品;协调推进更多政务数据等信用信息接入平台。12月底前,指导平台联合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开发在线纯信用金融产品,搭建立体金融应用场景,增强平台服务企业及金融机构的效能。(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9.持续开展金融辅导助企纾困行动。推动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大项目承担企业等重点企业及遇到融资困难的涉农企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等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精准提供融资服务。以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链为试点,探索产业链金融辅导员机制,形成金融辅导员服务产业链的好做法。推动金融管家试点提质增效,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塑强基层金融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10.加强上市公司培育。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支持企业在沪深京境内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交易所上市挂牌融资,推动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纳入全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着力为科技创新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开展常态化培训培育服务,力争实现全年新增上市公司2家。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最高600万元补助。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11.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持续健全发展绿色金融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2月底前,持续开展“绿色金融深化发展年”行动,用好金融机构绿色低碳领域信贷投放情况通报、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等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创新突破。(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12.持续优化环保金融项目库。持续开展环保金融项目申报、推荐,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环保金融项目库,并将入库项目及时推送金融机构,作为绿色融资主体贷款授信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引导金融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并择优纳入推荐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13.培育壮大金融资源集聚特色优势。积极申报“一市一特色”差异化金融服务品牌,结合全市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围绕普惠金融领域创建“聊城金惠”特色化金融服务品牌,营造良好金融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4.推动农业农村融资服务数据要素共享应用。待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数据库建成后,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做好数据库系统使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相关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拓展金融服务应用。12月底前,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新市民金融需求,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科技企业金融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聊城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16.积极构建政银企协同服务推进体系。12月底前,组织做好全市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和要素保障等工作;协调各银行机构和项目单位加快已签约项目资金投放,确保早日发挥效益,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开展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组织市县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走访符合省要求的消费场景、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民营企业,推动政策直达、服务直享、问题解决,打造全流程闭环服务,进一步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投资者保护未建立高效运转机制。在中小投资者纠纷调解渠道公开、诉求纠纷收集、推动纠纷解决方面,未建立全链条高效运转机制,未实现中小投资者纠纷解决闭环管理。

2.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员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专业素养需不断提高。

二、整改提升措施

1.持续深化上市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组织架构,强化规范经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做大做强,9月底前,组织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培训,2023年实现再融资规模翻番。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发挥区域龙头带动作用,提升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发展韧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推动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推动上市公司通过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等途径平稳退出市场,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防范化解退市维稳风险。健全资本市场风险处置问责体系,10月底前,出台资本市场风险处置问责相关文件。(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持续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权益。推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提高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6.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场外配资、非法发行股票、非法代客理财、非法经营境外证券期货等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场外配资资金研判及监测,严格审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开展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监督反馈等工作。(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7.全方位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进一步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扩大小额速调机制覆盖面,持续畅通权利救济和诉求表达渠道,依托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8.持续提升投保宣传工作质效。借助官方网站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将投资者教育融入普法宣传、防范非法投资宣传等工作。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10月底前,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月活动。推进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打造聊城投教品牌。(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增大,存在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公益性岗位资金缺口较大,无法落实岗位补贴,人员招聘上岗工作进展缓慢。

2.根治欠薪压力较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房地产开发企业债务危机等风险持续向劳动关系领域传导,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难以按时支付工资。工程建设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情况仍然存在,约束惩戒机制还不够丰富。

二、整改提升措施

1.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26万个,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加大数据比对和共享,支持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健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保障力度,指导企业通过市场手段解决用工问题,依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清单,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等加大帮扶力度,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广应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规范开展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4.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12月底前,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情况的监察执法工作,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依法依规进行劳动用工指导,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要求配齐劳动监察公益性岗位人员,提升执法维权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探索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网上办理。逐步推进“爱山东”APP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特好办”广泛应用,实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6.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对全市企业职工薪酬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填报企业薪酬调查系统。12月底前,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全市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数据,适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府采购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薄弱,融资难问题突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知晓率不够高,政策红利未全面惠及。

2.政府采购领域限制多,妨碍公平竞争。仍然存在个别不合理限制、信息不公开等情形,一定程度上损坏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高。虽然出台了告知承诺制、取消投标保证金等各项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的政策措施,但仍然存在清理不彻底、履约不到位等情形,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利益,影响了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落实措施,重点在政府采购工程方面,加强政府采购工程计划备案,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政府采购意向中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确保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介,10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叠加功能,创新推出更多惠企融资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府采购“惠企贷”融资业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3.建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10月底前,配合省财政厅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对参与采购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整合采购主体的失信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全社会公示。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免交投标保证金,减免履约保证金;对虚假承诺等失信市场主体加大处罚力度,开展对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的联合预防和惩戒,营造政府采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环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推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10月底前,制定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规范化流程,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市域远程异地评审模式。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标准,严格专家履职管理,完善专家随机抽取规则,更好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筛查、预警。9月底前,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增设采购关键节点提示功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强化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9月底前,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月底前,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督导。常态化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监督检查。11月底前,探索建立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及时清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投标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主要问题清单

1.存在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存在一些影响公平性的条件和限制,清理不合理限制条款的幅度小、力度轻。

2.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合同信息、投标企业信息、保证金缴退信息等存在查询指引和宣传不到位的情形。

3.业务、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招标投标工作涉及市县两级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个部门(单位),存在项目监管能力、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参差不齐的情况。

二、整改提升措施

1.清理招标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12月底前,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清理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要求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的规定;清理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杜绝增设证明事项、建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11月底前,在全市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鼓励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积极引用推广“互联网+招标投标”,11月底前,综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试点探索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严禁限制保证金形式、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等行为。10月底前,鼓励投标企业在招标投标交易中使用电子保函,降低交易费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5.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10月底前,推动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服务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平台互联、数据共享,提升市场主体在交易流程、无差别操作等方面的服务体验,严格按照省级部署开展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配合完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地注册、全省通识”。以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市场主体库为基础,12月底前,配合省级部门共同推动“一地注册、全省通识”工作,实现一市注册后,可免密登录至各市交易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进场交易项目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进场交易项目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监管能力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预审,对未通过预审的投标人进行公示。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开评标期间信息公开工作,在房建市政领域实现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同步推动交通、水利等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探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在房建市政领域,持续探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赋予招标人定标权。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实际、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制订完善评定分离招标人定标规则(原则),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杜绝徇私定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创新活力不足。全市企业整体的科技研发水平较低,专利质量不高,专利多为申报各类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需要,对其经济价值没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企业自身对专利的需求度和认可度较低。同时,缺乏知识产权领军型企业,区域知识产权创造力也不平衡。

2.知识产权要素保障不完善。有些中小型企业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大型企业很难招录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且对现有人员未提供良好的技术职称晋升空间,导致“知识产权人才难引又难留”的窘境。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撑度不高,专利代理机构普遍规模较小且服务质效不高,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专业力量相对缺乏。

3.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在知识产权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侵权风险防范及诉讼权利意识等方面,有些企业存在认知盲区等诸多问题。不同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存在差距,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制止侵权行为的有效手段。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实施重点企业精准帮扶行动。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及其培育对象中无发明专利的企业,指导80家企业围绕核心产品(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开展专利布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组织市优质专利评选工作。在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范围内,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在一批具有重大影响、能够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核心技术专利中优中选优,筛选出聊城市优质专利项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10月底前,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海外布点,组织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针对外向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预警分析等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推广。宣传推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用标;增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便利化程度,12月底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50%以上,满足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用标需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持续开展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落实项目贴息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6.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建设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平台分平台,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等专利权人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实施专利技术免费或低成本“一对多”开放许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和交易成本。12月底前,推动15家以上企事业单位提交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达成专利开放许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完善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和司法保护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9月底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办理司法确认案件。(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8.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依托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平台和聊城大学专利资源,以解决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及其培育对象知识产权需求为目标,积极开展高校院所和企业资源的对接、成果推介,促进供需双向匹配对接,激活高校院所“沉睡”专利,推动高校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持续推进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10月底前,积极推广优化后的版权登记网络服务体系,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0.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2月底前,培育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聊城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的作用,积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重点民生领域监管效能低下。多个重点民生领域存在部门联动不足、信息不畅,企业重复受检、影响运营,全面评价机制缺乏、联合惩戒不够,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要素分散、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企业年报数据质量不高。从2022年度企业年报数据上看,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存在随意填报信息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年报工作的情况,造成了虚假信息的出现。

3.监管规范化智慧化程度不高。随着市场主体的大幅度增长,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监管需求日益变化,迫切需要现代数字化的技术防范预警,形成更加“科学、安全、高效、有序”的分级分类监管格局。

二、整改提升措施

1.深化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围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8个重点领域,编制形成“综合监管一件事”清单和实施规范,明确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2.切实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度共享,持续提升涉企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深入推进基于“涉企信息全量归集+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相关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3.探索加强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新兴业态广告监管研究,切实守牢民生安全底线。积极宣传《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引导电子商务平台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平台内部投诉受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积极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贯彻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鲁市监质监字〔2023〕75号),适时组织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切实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树立“市场竞争必须一视同仁”的理念,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12月底前,开展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提高监管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标签化管理模式,11月底前,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信用风险分类等条件,优化标签设置,强化标签运用,对不同类别标签关联的检查对象,通过系统智能校验,自动生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提高部门联合抽查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继续深化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持续优化企业年报平台,推动往年年报等信息主动导入、智能提取,拓宽年报信息智能预填范围,提升年报便捷性。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报告信息和税务部门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信息的“多报合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8.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11月底前,在部分重点民生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规则和监管实施规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9.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金融、工程建设、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利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等现代化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创新主体量少层低。全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高层次平台载体相对较少。

2.创新意识不强。受传统思维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家创新意愿和动力不足,企业研发投入较少,存在重市场、轻研发,重模仿、轻创新等现象。

3.科技服务质效与创新需求不匹配。科技服务模式离企业和科研人员的需求还有差距,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科技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科技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层次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提升措施

1.着力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制定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政策,引导鼓励条件较好的机构积极申报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备案。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发展壮大等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体系。12月底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75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0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努力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众扶平台”。通过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创新挑战赛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众扶平台”,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向中小微企业聚集,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加强全市中试平台调研,摸清中试开展情况底数,制定中试基地建设支持政策,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基地备案。进一步提升技术经纪人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培养技术经纪人50人以上,努力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的技术经纪人队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切实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强化创新券政策宣传推广,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等单位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探索试行“创新券”市级补助按季度拨付方式。12月底前,力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数量,使用创新券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12%。(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5.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活动,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载体,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2月底前,联合中科院系统、西安交通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省科学院)、山东大学、澳门大学等高校,举办“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落实黄河战略赋能制造业强市”系列产学研合作活动5场以上,开展第三批“科技副总”聘任活动,为企业赋能。引导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全市转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不断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开展“春霖惠企”中小企业服务活动,完善“热带雨林”梯度培育机制,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储备库和专精特新“小巨人”成长库,在技能培训、人才引进、品牌注册、标准制修订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长周期、全方位服务。2023年,力争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见习岗位需求及岗位专业类型单一。存在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及岗位专业类型需求单一的问题,难以满足青年就业多样性选择。

2.“人才服务金卡”服务效能不显著。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服务不够精准,县级“人才服务金卡”配套服务存在差距。

3.各绿色通道专员变更相对频繁。各绿色通道服务部门专员和承办专员变更相对频繁,更换信息不能及时传达。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通过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将全市最新的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宣传至企业、社区,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联合教育、国有资产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司法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扩大见习岗位专业覆盖面,增加科研、法律等专业性见习岗位数量。(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探索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全省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优化提升人才政策服务机制。12月底前,深化人才政策“最优加一点”机制,落实“人才新政35条”,依托“人才聊城”等载体加强人才政策宣传推介,提高人才政策知晓率和认可度。依托聊城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对聊城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事项清单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政策内容、申请程序、申报材料、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与市大数据局比对新增就业人员学历信息,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精准推送人才政策,推动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实时更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和聊城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加强青年人才引育创新。12月底前,开展“双招双引”活动20场以上。做好省级“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的同时,积极为全市用人单位和知名高校大学生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以市县联动方式开展线下引才活动15场以上。推动吸引集聚青年人才质量、数量等整体效能持续提升,确保2023年全市引进青年人才2.58万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10月底前,待省制定省政府专家特殊津贴制度实施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聊城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意见。12月底前,出台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按照国家、省级人才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支持,给予50万元—400万元资助,国家、省均进行资助的,按照就高原则。落实《聊城市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在招才引智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保障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用编需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到满超编事业单位,可使用周转编制办理入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6.做好高层次人才信息维护。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明确专人负责,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数字人才”建设系统维护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信息填报和信息补充更新工作,确保12月底前省市数据共享,系统功能运行正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7.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聚焦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年新增自主评价备案企业50家以上,全市自主评价备案企业累计达到500家以上,企业评价开展率稳步提升,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2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优化因公出国、外国人来华等管理服务。有效利用“山东省因公出国审护签管理服务平台”,落实出国审批、护照办理及外国人来华邀请业务“一网通办”“掌上办”,进一步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宣传推介。(牵头单位:市外办)

9.提升“人才服务金卡”服务效能。推动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加强“人才服务金卡”县级配套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产业人才精准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就学服务水平。加快制定配额制发放人才卡具体办法,明确可以发放市级、县级“人才服务金卡”的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0.宣传扩大山东惠才卡覆盖面积,提升服务效能。支持、鼓励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申办“山东惠才卡”,主动服务高层次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制定配额制发放“山东惠才卡”的实施办法,为“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四链”融合机制重点实施企业等重点产业企业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优化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服务。9月底前,建立邮政特快转递渠道,强化机要通信转递渠道保障,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全市外资项目储备不足。全市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科技创新等新兴产业基础尚不牢固,传统产业外资吸引能力欠缺、招商渠道窄及投资线索少等问题依然存在,在谈、签约项目储备不足。

2.外资企业服务未形成合力。在服务外企、帮助解决问题的各环节上,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及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缺乏有吸引力的人才、用地、用能等要素方面的“硬政策”,未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利用外资工作格局。

3.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障不足。存在多项不合理门槛和限制,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外商投资企业存在不公平待遇。

4.消费增速下滑。市场消费恢复较缓,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普遍存在不敢消费、不便消费、不愿消费等突出问题。

5.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不高,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全市电商园区建设水平较低,配套功能不完善;寄递物流成本较高,制约了网络零售规模的扩大;电商人才特别是高端和专业电商人员紧缺。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加大外资招商力度。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定位,精准对接跨国公司国际商会协会机构。筹划组织境外招商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广泛接触外资企业,洽谈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2.优化外资企业服务。12月底前,制定出台《聊城市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加大对现有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深挖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潜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

3.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11月底前,全面清理与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不相符、不衔接的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大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4.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实施境外市场开拓计划,组织参加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助力开拓国际市场。贯彻落实《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9月底前,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达到16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聊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5.大力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积极参加“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12月底前,市县联动举办主题促销活动60场以上,助力推动消费回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培育1家省级电商供应链基地、1家电商直播基地、1个电商产业带,加速提升电子商务规模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法治保障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执法不规范损害企业利益。重复检查、执法扰企、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

2.法律服务不能满足企业需求。法律服务水平尚不能与经济发展完全适配,法律服务资源较为紧张,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二、整改提升措施

1.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服务水平。加大多元解纷力度,组织各行业组织、商业协会、司法局、公证处及驻院调解员合力解纷,定期通报万人成讼率、调撤成功率等指标。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推动完善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民商事多元解纷机制。制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组建企业合规工作律师服务团,在企业探索开展合规法律服务模式,引导和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2.进一步监督规范各类涉企行政行为。开展“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随意处罚”整治工作。制定《聊城市行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部署开展全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持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规范政府部门涉企收费行为。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促进收费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降费政策,降低偏高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收费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聚焦市场准入和退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品和要素流动等领域,在全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专项清理。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会审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整治“随意处罚”攻坚行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严格落实省级以上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编制市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出台落实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12月底前,组织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执法部门)

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开展“规范执法、从我做起”教科书式指导案例评选活动,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专项监督。10月底前,对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综合查一次”模式、联合检查机制、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创新行政检查方式等攻坚行动试点成果验收。12月底前,围绕民生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执法部门)

6.加强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完善政法系统“接诉即办”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针对涉企经济纠纷问题,搭建“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着力压减商事案件办理时限。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7.组织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按照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企业创建标准,积极组织参加示范单位和示范企业评选,配合省做好对申报单位和企业的现场检查、个别抽查、质量评估等环节工作。(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住宅小区量大规模小,老旧小区管理难度大。老旧住宅区建成时间长,规划设计标准低,配套设施缺失老化,整体布局不合理,导致管理服务难度较大,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意愿不强。

2.物业服务人员从业水平普遍较低。随着物价和人力成本日益上涨,物业公司经营成本也随之增加,但业主对物业费上涨的反应较为激烈。为了降低经营成本,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雇佣学历低、年龄大的人员提供服务,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3.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自2020年“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多数业主委员会不能或没有发挥作用,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4.物业清退难。2017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对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缺乏将其清退出物业服务市场的行政监管手段。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巩固“红色物业”建设成果。在“红色物业”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红色物业·聊来温暖”主题攻坚行动,继续深化“物业牵手·友爱同行”温情结对、“我爱我家·我为大家”温馨自治和“同筑美好·情暖万家”温情共建三个专项行动。建立由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召集的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发挥物业党建联盟等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多个社区或社区自身无法解决的复杂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研究制定《聊城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范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程序,对条件成熟的小区,由街道、社区及时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严把业主委员会资格审核关,选优配强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12月底前,完成《聊城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全面推进“阳光物业”建设。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制定“三公开”统一标准规范,11月底前,完成物业小区公示栏及公示内容更新工作,推动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持续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对无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采取将多个零星住宅楼划定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的方式,通过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物业先行等方式,“一区一策”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大力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基础信息、优良信息采集,各级住建部门及时录入企业负面信息,定期公布物业企业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将信用等级与物业服务招标投标、评先树优挂钩,强化结果运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建立末位淘汰工作机制。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建立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对列入“红榜”的,采取降低检查频次、新闻媒体推介、评优树先等正向激励措施;对列入“黑榜”的,指导业主依法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集中力量开展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4类问题排查整治,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8.持续开展居民小区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居民小区环境、秩序、绿化养护、文明创建宣传四个方面开展全面整治提升,重点针对小区环境卫生差、绿化养护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乱扯乱挂、违规养犬、飞线充电、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9.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8月底前,在市广播电台开办“红色物业进万家”栏目,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物业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党组织和法律专家多方联动的作用,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切实解决居民在物业服务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广泛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逐步带动居民亲身参与小区的改造和管理中,强化落实“一小区一方案”,问需于民,问计于民。12月底前,完成全市17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交通安全环境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一、主要问题清单

1.个别区域交通拥堵、路边乱停车较多。个别区域、路段节点在恶劣天气、节假日、学生集中上下学等交通高峰期,还存在交通拥堵现象。受车辆激增、停车资源不足、大型建筑配建停车位不足等影响,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商圈、医圈、学校等重点区域周边“停车难”、乱停车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

2.货车通行管理不规范、通行证办理慢。存在未使用“交管12123”办理通行证、通行证办理效率低的问题,暴露出个别地方公安交警部门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工作不规范、通行证办理服务不到位,对全市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3.警企沟通质效不高、执法服务不规范。部分窗口单位在贯彻便民利企措施时落实不到位、服务不精细,走访沟通企业机制不健全,对企业、群众诉求分析研判不够,质效不高。个别地区存在警容不严整、态度不文明、执法不规范问题。

4.交通事故预防措施不足。存在综治合力不强劲、源头防控不严格、安全设施不完善、路口除患不彻底、安全意识不牢固等10个方面的短板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交通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实施畅通警务“精准治理”工程。实施城市信号灯“智慧畅行”工程,打造“五纵六横”市区绿波网,绿波里程达到110公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因地制宜构建绿波网。探索“第三高峰岗”疏堵保畅行动,创新“堵点处置研判”机制,加强违法乱停和通行乱象整治,深入开展创城交通秩序大整治。依法治理废弃汽车、机动车噪声扰民、“黑救护车”“炸街”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改进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推进“智慧停车”工程,新建、改建城市“口袋停车场”15个,推动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同治理停车问题,完善“城警联动并肩行动”联合执法机制;12月底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打造不少于5处路内停车泊位管理示范路段,稳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题。围绕“依法依规、彻底根治、杜绝反弹”总原则,一体深化市县两级低速电动车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3.优化运输服务便利机制。完善《货车通行码(证)办理工作监管办法》,市县两级城区对重中型货车高峰禁行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申领通行证24小时内完成审核。皮卡车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组织方案审核,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4.开通“企民诉求直通车”。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交警怎么办”大讨论,开展企业商家大走访活动,24小时公开接受企业意见建议、监督举报,实行“四个一”督办整改。拓展“12123语音服务”平台,实现业务咨询、一键挪车等八类服务“一键通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5.完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机制。落实“项目警官”负责制,围绕132个省级重点项目、178个市级重点项目、50个准备类市级重点项目和590个县级重点项目,服务协调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发重大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意见函,视情进行应急容缺办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6.开展窗口服务提质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态度不端正、服务不精细、业务不规范、便民措施不落实等影响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开展优化窗口服务“讲好一句话”专项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号窗口、网上预约、订制导办、集成办理、周末绿色通道”机制,深化“一窗、一网、一证、全天”四个通办,深化“互联网+车管”政务服务。全市13家交通事故救助服务站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严厉打击骗保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7.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完善改进执法“六项措施”,细化严重违法清单和轻微违法清单,对未影响道路通行、驾驶人当场纠正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警示教育,不予罚款。监控设备记录的轻微交通违法,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车辆所有人、所属单位,督促提醒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予处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8.从严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执勤执法记录仪规范配备使用率100%,交通类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和执法质量“双提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9.全力护航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指导提升景区景点周边停车场条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灵活采取限时禁停措施或限时停车措施。拓展完善夜间经济重点街区停车点位的地图导航服务,提升火车站、汽车站和入城口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建立夜间经济护航铁骑队,加强夜间交通巡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10.打造交通安全“三防”治理体系,创建优质交通安全环境。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源头控规”“一县一策”“千路万盏”“安全守护”等10项工程,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1056处2011公里,支路哨兵和爆闪警示灯增至1.5万处,推动安全头盔规范配戴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零发生”目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11.实施高速公路“一键响应”救援。设置12122快速救援报警电话,遇有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应急通行、紧急就医等,视情采取警车全程引导、接力护航等措施保障安全畅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交通运输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问题清单

1.缺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当前全市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以财政投资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市大外环建设等项目涉及路基备土及“三线”迁改工作,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前期工作审批流程较长,影响项目进度,全市修复养护项目及今年待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2.农村公路养管缺失。乡村道路里程长,日常养管难度大。多数乡镇都面临人员少、财政资金压力大的难题,农村公路养管人力、财力有限,养管实际效果较差。农村公路路况复杂、路政执法人员少、难度大,治理效果较差。

3.新业态下交通执法矛盾突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面广,交通运输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矛盾和问题叠加突显。存在火车站广场周边巡游出租车拒载、拼客等乱象。

二、整改提升措施

1.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交通重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专班”机制和“清单化”管理。每个项目由县级干部带队,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重点项目台账,做到周调度、月汇总、季通报、年报告,精准发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促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进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大投入,持续做好农村公路工作。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重点做好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和重要村道的升级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以农村公路路长制为抓手,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管,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加大对公路路域环境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加大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执法系列专项行动。通过企业源头检查、路面巡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绕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查出租车车容车貌、文明行车等问题,督促驾驶员规范营运、文明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提高城乡交通出行服务品质。将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建立市级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按照监管职责划分形成监管合力,以网约车市场化发展带动巡游车市场化改革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平稳态势的要求,深入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推广说理执法试点工作。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充分释法析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理效果的有机统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推动跨区域联合执法常态化。深入推进省会经济圈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推动跨区域执法常态化、规范化,遏制利用地域不同逃避检查、处罚的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推进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提高电子证照办理比例。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信息自动归集、考核结果自动评价,依托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为广大驾驶员提供诚信考核等级、计分情况查询等服务;持续提升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结率和办理成功率,服务好评率保持96%以上;拓展电子证照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提高电子证照申领、持证、亮证、查询、查验等服务便捷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低的企业,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导检查、安全诊断、执法监督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精准靶向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提高12328热线运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市县两级12328热线(含12345热线等渠道涉及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监督事项)工单处办流程,坚决落实工单限时办结、投诉举报类工单全流程督办、业务数据全量归集上传等工作。通过12328热线业务工单大数据分析应用,发现行业监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堵点问题,为优化行业治理能力、管理部门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决策辅助支撑。(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提升门户网站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策精细化解读,重点解读与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回应政策落实单位和企业群众的诉求,及时反馈门户网站的建议意见并解答咨询问题。认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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