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政务公开
3715000063/2022-4404741
聊政通字〔2022〕2号
2022-07-07
2022-07-08
聊城市人民政府
有效
LCCR-2022-0010002
/
2027-11-3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聊政通字〔2022〕2 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