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在城镇中生活的人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防止因患大病、重病而致贫,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意见。意见表明:自9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出台了,那么灵活就业人员的界限是什么、如何缴纳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等问题,都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听他们详细阐述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医保需要注意的事项。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事业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项惠民政策出台之前,劳动部门首先讨论并界定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到达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城镇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此外,城镇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济的,以及在劳动、人事部门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失业人员也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范畴。
只要身份在以上规定范围之内的,都有资格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通过后,就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如何办理医保手续
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程序也是有所不同的。个体经济组织者在申请办理该保险时,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登记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其他人员在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只要持身份证和失业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代理中介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就可以了。
两种参保模式供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时,可以自愿选择两种不同的参保模式。第一是住院统筹模式,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5%缴纳,不建立个人账户。第二种是统账结合模式,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缴纳,同时建立个人账户。
其中,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统账结合模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缴纳7%,个人缴纳2%;以住院统筹模式参加的,业主缴纳4.5%,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按规定每月缴纳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其中,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由业主和个人各负担5元和3元。
保险待遇是这样规定的
据劳动部门负责人介绍,参加统账结合模式的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相同,具体标准为:参保人员45周岁以下,按照缴费基数的3%计入;45周岁以上的,按照缴费基数的3.5%计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按照退休金的5%计入。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次参保等待期(指参保缴费后到享受待遇这段时间)制度,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统账结合模式新参保人员在等待期内只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统筹医疗待遇。等待期满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享受与城镇职工同样的住院统筹、慢性疾病门诊统筹、大额医疗救助待遇了。
(记者 赵景立 通讯员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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