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慈善捐赠,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2024—2026年度(第二批)和2025—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山东省国橡慈善基金会等77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以上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的慈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其中,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3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已累计联合确认9批573家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记者 齐静 通讯员 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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