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聊城市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综合评定,现将聊城市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或发现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聊城市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举报电话:0635-2992097 2189137
附件:
聊城市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名单.docx
聊城市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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