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环督改办[2022] 8号、《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聊办发[2022] 5号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2)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十二项:“聊城市莘县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进展严重滞后,2021年5月以来,已2次因进水负荷过高而超标排放”。
二、整改目标
在确保原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高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2022年2月25日完成工程建设,2022年3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于3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园区内企业排放污水全部转入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在线数据已接入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监控平台,进水指标和末端指标均在标准内。
(二)污水管廊建设情况。污水管廊总长4770米,2022年年底建设完成并通水运行。2022年12月26日,莘县化工产业园完成自我验收;2023年2月8日,通过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销号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1-51782866 0635-8281883
联系邮箱:lcsgxjhgcyk@lc.shandong.cn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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