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聊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综合评定,现将聊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或发现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聊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举报电话:0635-8260958 8265036
电子邮箱:swzzbkhb@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聊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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