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66)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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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7 17:26:37
来自: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6)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均较2019年明显上升,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抽查发现,2020年菏泽市单县、德州市平原县、潍坊市坊子区等多个地方测土点几乎均位于道路旁,缺乏代表性。

二、整改目标

规范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确保数据客观准确。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开展农药使用调查监测工作

2019-2022年我市未承担农药使用调查任务,未上报农药调查监测系统。我市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1年发文制定的《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方法》(农技植保函〔2021〕57号)开展农药使用调查工作,以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合理,客观反映不同种类农作物实际农药使用量。

(二)认真做好测土配方点位复核工作

2022年2月23日,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发布《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测土配方施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鲁农技土肥字〔2022〕2号)要求“举一反三”,“2020年度全省17个全省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县对2020年度所有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定位信息进行现场复核,并填写复核表格,凡不符合定位技术要求的点,一律重新定位、取样、化验。”阳谷县作为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县,积极开展了点位复核整改工作。2022年4月28日完成点位定位信息现场复核,并上报取土化验点位信息复核表;10月上旬完成田间土壤样品采样,10月底前完成化验室化验,11月27日将样品化验结果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并上报整改总结材料。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均较2019年明显上升,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

按照“举一反三”整改要求,一是选取有代表性样本,固定调查点,加大调查样本数量,确保取样样本的科学与统一。二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对调查农户与各级调查人员就《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方法》展开分类培训与技术指导,提高不同阶层人员的技能与水平,2022年市级开展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60人次。三是进行农户用药数据调查时,指导农户认真填写农药使用表,调查人员及时入户调查并填报调查数据,市县技术人员对填报数据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农药使用情况客观准确。

(二)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抽查发现,2020年多个地方测土点几乎均位于道路旁,缺乏代表性。

2020年阳谷县农业农村局承担了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按照“举一反三”整改要求,阳谷县制定了整改方案,对2020年全部152个测土配方取土点位进行了复核,对其中13个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点位进行了调整,采集了土壤样品,完成了PH值、有机质和氮磷钾等项目检测,检测结果已上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销号验收情况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及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六十六项问题销号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月22日对农药使用调查问题、测土配方施肥问题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于2023年12月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提交了销号验收报告。2024年1月19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技术专家对我市整改任务进行了销号验收。2024年3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向我市反馈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的意见》,予以验收通过。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287161。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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