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序号40)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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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09:00:00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 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抽测东营市、滨州市43条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比例达70%。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开展整治。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政策推进。近年来,聊城市政府持续推进和加强生态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针对加油站的整治,印发了《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集中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油气回收治理达标升级改造工作方案》,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新标准,对全市588家加油站进行了提升改造,开展了自查整治和监测抽测。

二是科学监测,依法处置。2022年8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开展专项执法抽测检查。按照油气回收设施监测比例覆盖全市50%以上的加油站的要求,先后对300家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管线液阻、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及密闭点位泄漏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测,对于气液比等指标不合格的,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督促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提升。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在继续联合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配合生态环境执法的基础上,提升执法监测能力,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含)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联网,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持续规范提升。

四、验收销号情况

2023年3月7日,聊城市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聊城市关于申请对山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请示》。  

2024年1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鲁环函〔2024〕18号《关于聊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的销号验收意见》,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加油站气液比不合格问题,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加油站监督检查,持续推动相关问题整改,气液比合格率大幅提高,达到销号标准,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909620  8909622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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