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开始露天堆放的印染污泥和化工污泥直到2021年4月才清运,近20万吨污泥被层层转包处理,部分已被非法处置。其中,青岛金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2万多吨污泥倾倒在土坑中,污泥渗滤液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790毫克/升、620毫克/升;枣庄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接收的1.7万吨污泥违法倾倒在废旧港口。
二、整改目标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我市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举一反三,2021年以来,结合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历史遗留问题“大走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等活动,对包含工业污泥在内的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填埋、处置等情况进行排查,累计排查企业、村居等点位2万余个(次),消除环境隐患969个,严厉打击违规贮存、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共依据固废法处罚4077.4777万元。持续加强行刑衔接,全面落实联席会议、联动执法、会商督办等制度,深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安全。2023年以来,开展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一轮次“两打”交叉比武行动,共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3个,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办。
四、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7月23日,聊城市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聊城市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三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请示》。
2025年2月1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3、54)整改销号验收意见》(鲁环函〔2025〕29号),认为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3)达到销号标准,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908909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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