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昌湖管理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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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11 15:32:51

为加强东昌湖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东昌湖管护实际,依据《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聊城市水利局组织对东昌湖管理范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成果向社会公告。

一、调整对象

东昌湖相关水域、古城区、南关岛、名人岛进行调整。

二、划界标准

东昌湖相关水域按设计最高蓄水位进行划定,古城区、南关岛、名人岛调出东昌湖管理范围线外(详见附图)。

三、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划定的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附:东昌湖管理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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