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考察山东时强调,长期以来,山东省在发展经济中付出的环境代价不小,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督察发现,山东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贯彻不够坚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聊城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彻底扭转环保为发展让步的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扎实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和科学指引转化为加快建设美丽聊城的生动实践。
(三)切实履职尽责。聊城市委、市政府将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市委书记、市长切实履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等,深入一线调研指导,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落实。每年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完善政策措施。印发《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雷霆行动”,利用一周时间主要对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排查情况、三张清单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各类涉生态环境领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点位696处,发现问题251个,切实推进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难题。聊城市财政局加大力度争取生态环保领域资金,支持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4年共争取中央、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3亿元,较上年增长5.62%。
(五)严格责任追究。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生态建设特别是污染防治指标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了《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约谈问责办法》(聊环委办〔2023〕25号)《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聊财建〔2023〕12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2024年以来,根据市政府常务会意见及《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约谈问责办法》(聊环委办〔2023〕25号)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先后5批次对17个(次)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约谈,先后4批次对12个(次)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约谈。严格落实《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要求,2023年,有关县(市、区)、乡镇共获得补偿金307.1万元,有关县(市、区)、乡镇共缴纳赔偿金1431.8万元,合计奖励生态补偿资金1124.7万元。
四、验收销号情况
2025年3月4日,聊城市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聊城市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报告》。
2025年3月2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具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第二轮督察第1项任务)》(〔2025〕5号),认为我市落实了有关整改措施,建立了常态化长效整改机制,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909899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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