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关于选聘法律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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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18 09:19:58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8〕14号)相关要求,决定选聘50名法律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在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执业律师及本市党政机关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法学专家或者学者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党内法规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  

(三)执业律师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四)本市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报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本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分管法治工作或者党内法规工作两年以上的县级领导同志,主管法规(含党内法规)工作两年以上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或者政策、法规(含党内法规)业务较强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8年以上或者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五)能够密切联系实际,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完成任务。

(六)身体健康。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邮寄、递送三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或“聊城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liaoche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聊城市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于2025年5月6日前,将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意见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邮寄或递送至聊城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聊城市兴华东路17号,邮编252000);也可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ssfjbasck@lc.shandong.cn。

在聊城范围内工作,已经参加聊城市外聘法律顾问报名的,可以兼报法律专家库成员。已经确定为外聘法律顾问人选的,不再入选法律专家库成员。

(二)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聊城市法律专家库成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逐一核实其资料信息。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聊城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liao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聘期为3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待遇

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按项计酬”(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除外)。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另外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0635-2992100   2992028   

联系人:贾丽娟  何 清

 

附件:聊城市法律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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