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25日,办结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6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已办结案件中属实4件,不属实2件。 | ||||||||
日期 | 县市区 | 省厅编号 | 反映问题 | 查处结果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承办人 | 整改 |
20241112 | 莘县 | D20241112-12 | 聊城市莘县朝城镇西街村新兴路中段下水管道污水外溢,要求尽快处理。 | 2024年11月15日,莘县人民政府责成朝城镇组织专人到现场查看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污水管道外溢是因为管网堵塞导致污水流通不畅,污水通过镇驻地的管道井外溢到居民区的道路上。经过工作人员多处排查,用时16天确定了污水堵塞位置为新兴路北齐南路医院段,具体位置为朝城镇新星路路边管网监测井,堵塞长度大概500多米。朝城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管网进行了为期7天的疏通,目前已经将管网疏通,污水管道正常运行,不再外溢。2025年2月12日对镇驻地附近5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走访居民表示问题已经解决,对问题处理情况基本满意。 | 水 | 属实 | 王香梅 邵中华 | 整改 |
20241204 | 冠县 | D20241204-4 | 清水镇杜行村,村西北大坑内排放了大量污水,该坑占地15亩,水深17米,一直没有处理。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店清水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坑占地约4亩,水深约3米,此坑实为杜行村的雨水收集坑,周围没有涉水企业,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反映的水污染一直未处理的问题。12月13日再次调查,杜行村两委组织人员抽取坑里的水用于灌溉周围林地,用时三天。抽完后,水坑已被回填,用土量约5000方。目前土地已平整完毕,恢复原貌。走访了4名群众,均表示该坑实为杜行村的雨水收集坑,没有水污染一直未处理的问题,对现处理结果满意。 | 水 | 属实 | 刘延斌 米永超 薛玉帅 王 松 | 整改 |
20241210 | 高唐县 | D20241210—6 | 聊城市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崇文嘉苑小区3号楼负二层加热泵房,噪声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经调查,高唐县崇文嘉苑小区于2022年7月交付使用。为解决噪音问题,施工单位在泵房管道壁与墙壁的交界处包裹了防震材料,并对供热泵房进行了整体隔音改造。2024年12月,接到反映问题后,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排查。经现场检测,业主入门处声音夜间35分贝、白天43分贝(崇文嘉苑小区属于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规定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下一步,我市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倾听群众诉求,切实保障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着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造更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 噪音 | 不属实 | 华连顺 王 森 | |
20250122 | 高新区 | D20250122-2 | 黄河路与小湄河交叉口路南污水口排放灰色的污水至小湄河,污染环境。 | 经调查,小湄河高新区段出水口共4处,举报件反映的黄河路与小湄河路交叉口路南排水口,系高新区雨水管网进入小湄河的排水口,主要收水范围为黄河路南、光岳路东、淮河路北、小湄河西区域。现高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全部实现了雨污分流,没有降雨的情况下,雨水管道主要承担施工降水排放功能,雨水排口基本处于常开状态。 1月27日,市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现场溯源排查,黄河路与小湄河路交叉口路南排水口闸门处于打开状态,有少量清水排出,我们现场分析举报人反映的排放“灰色的污水”,主要是因排水渠底部呈灰褐色,并不是排水的颜色,经检查管底干净,亦无渗漏现象。为了避免形成误会,将该闸门进行了关闭。 | 水 | 不属实 | ||
20250314 | 度假区 | X250327371571020479 | 某冷藏厂为液氧治冷高危企业,距离村民居住区非常近,环评手续不合格,不符合生产标准。被环保部门关停三次,现又开始生产一年多的时间。 其企业内部有一台吹瓶机,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 我们村民多次向度假区环保局反映以上问题,打投诉电话。环保部门坐视不管,且有工作人员给其企业通风报信,充当企业保护伞。 | 关于“某冷藏厂为液氧治冷高危企业,距离村民居住区非常近,环评手续不合格,不符合生产标准。被环保部门关停三次,现又开始生产一年多的时间。”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祝柴村,是“未批先建”项目。2016年12月原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东昌环罚字〔2016〕20号)。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由东昌府区分局进行受理公示,2016年11月22日,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满后,2016年12月东昌府区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进行批复,审批文号为聊东环审〔2016〕84号。审批时,该项目地类为建设用地(仓储用地),符合办理环评批复要求的土地性质。环评批复中要求“项目要在取得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条件下,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方可行”。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流程合规,环评审批文件合理合法。该企业制冷设备为液氨制冷设备,非举报信中提到“液氧制冷”。2022年企业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液氨制冷设备由泰安化工压力容器监测站进行了监测,并已报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该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最近敏感点为110米路东祝柴村。 关于举报中提及“被环保部门关停三次,现又开始生产一年多的时间”一事,经东昌府区分局和度假区分局调查核实, 均未对该公司下发过停产等要求。询问该企业负责人近几年因个人经营和疫情等原因,该企业一度长期停产,于2023年10月份恢复生产至今,并未收到环保部门的停产要求。 关于“有一台吹瓶机,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的问题。经查阅该项目环评批复并现场核对生产设备,环评批复为该公司通过外购塑料瓶进行加水制冰,无吹瓶工序,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对环评批复中未涉及吹瓶工序企业提出异议,称环评报告表纸质版有吹瓶工序。查阅东昌府区分局环评档案发现存档纸质版环评报告表中有吹瓶工序,与公示的电子版环评报告表中没有吹瓶工序的情况不一致。该项目经办人在审批时未认真核对,依据电子版报告进行审批,造成环评批复中未体现吹瓶工序。2025年3月19日,东昌府区分局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该企业环保手续专家论证会,经与会专家和代表讨论,形成的意见为聊东环审〔2016〕84号审批文件审批程序合规;该企业年产7500吨冰块建设项目吹瓶工序通过了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 针对该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不严谨的问题,东昌府区分局党组要求分管环评的同志做出深刻检讨,并给予该项目经办人通报批评的处分。以上两名同志的检查和通报文件已在东昌府区分局备案存档。 关于度假区分局工作人员收取企业礼品礼金、充当企业“保护伞”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责成机关党委组成核查组,到举报企业及辖区随机抽取的4家企业现场核实,同时与被举报人谈话了解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人员收取企业礼品礼金、充当企业“保护伞”的相关线索。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其他 | 部分属实 | ||
20250324 | 东阿县 | D20250324-4 | 东阿县商业街老县医院拆除,扬尘污染严重。没有防尘网、栏板太低、没有喷雾。 | 经现场调查,东阿县老县医院位于东阿县商业街中段路南,占地面积为15000平方米。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施工单位为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计划施工时间自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20日,目前已完成90%拆除工程量。施工现场临近商业街为100米,临近县医院老家属院150米,现场围挡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规程》设置,临时围档高度均为2.5米。经了解,该拆迁工程施工前期存在垃圾覆盖不严、洒水不及时等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我市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东阿县政府切实履行建筑施工扬尘监管主体责任,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提升施工扬尘治理成效。目前,现场拆除垃圾已全部使用绿色土工布覆盖。现场洒水车雾炮共计三辆,每天施工时间内不间断交替洒水降尘。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采用人员湿扫以及配备洒水车辆进行湿法作业方式降尘。 | 扬尘 | 属实 | 整改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