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我市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以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
【时间】
2019-08-29【嘉宾】
聊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丽【主题】
8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丽详细介绍了我市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以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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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预算体现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财政体制是调节政府间财政分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引导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风向标”。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改革,是财政领域的基础性、关键性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按照上级新要求,针对我市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和市级预算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关于调整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下面,我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
一、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正是按照这一目标要求,针对我市市级预算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以明确权责、创新机制、提升绩效为重点,拿出了很多既利当前又管长远的基础性、关键性举措,具体包括十八条措施,归纳起来有五方面内容。
(一)明晰权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的来讲,可总结为“两放权”,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权责设置,这是本次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一是厘清部门权责。市财政部门主要根据财力可能和政策导向,负责事前预算编审和支出政策审核、事后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中间事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和验收等,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通过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有利于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更好融合。二是增强县、区资金使用自主权。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由县(市、区)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市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改变以往项目审批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管理效率。
(二)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做实预算项目库,市业务主管部门应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将确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编制方式,以细化预算和项目库建设为基础,对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公用经费、通用项目、资产配置、民生保障等定额标准,使之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三)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整合。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到期政策清理退出机制,具有阶段性目标的专项资金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试点类项目不超过3年。推进上级和市级资金统筹使用,形成资金合力。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专项资金由目前的103项整合至36项,更好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四)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市级预算单位资金支付方式逐步改为授权支付,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改革,取消市财政部门用款计划审批。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尚未分配到部门的,应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已分配到部门的,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取消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执行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流程,做到“一次办好”。
(五)健全预算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原则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压缩预算规模。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强化审计和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关于深化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2号)对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和全面创新,从四个方面作出了改革部署:一是对各地较2017年税收增长部分,省级分成比例由15%提高到20%;二是扩大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范围,我市省直管县由莘县、冠县2个,增加阳谷、临清、高唐3个,扩大到5个;三是进一步明确省与市、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调整民生政策省级补助比例;四是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生态文明建设、困难地区帮扶和增收激励约束的导向更精准。
为适应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缓解我市税收增量分享比例降低、市级统筹能力相对趋弱的困难;解决市管县之间财力均衡度不高、基本公共服务市级补助比例繁杂的问题,市财政起草了《关于调整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此次体制调整的主要原则是“优化财力配置、明晰事权责任、强化激励约束、注重统筹兼顾”;总体目标是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引导各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措施分为三个方面:
(一)完善市与县级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市与县级税收分成比例维持不变。税收增量省级分享比例由15%提高到20%后,市级对市管县(东昌府区、茌平区、东阿县及3个市属开发区)维持现行分享比例不变。对省直管县不再参与分享;二是适当集中部分财力。自2019年起,对人均财力相对较高的地区,在原比例分享基础上,增加集中部分财力,以2017年为基期,核定上解基数,重点用于市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全市区域协调发展。
(二)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划分原则。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县级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县级的财政事权;对难以明确区分受益范围、但有公共需求且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逐步明确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二是首先将教育、医疗、养老等8大类17项重大基本公共服务列入市与市管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其中8项市级对市管县的补助比例简化统一为5%。
(三)改革完善市对县级转移支付制度。一是2018-2020年实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体制激励政策。二是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从2019年起,我市将结合省级资金,统筹建立大气、水、节能减排奖惩机制,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完善财政增收激励约束机制。2019-2020年,实施增值税增收激励政策,对市以上集中的增值税增量收入给予比例返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四是完善对财政困难地区帮扶机制。建立市管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动态调整机制,对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的补助政策适度延长;在专项资金的分配方面将省管县与市管县统筹考虑,促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位记者朋友们,改革政策的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更离不开广大媒体朋友的关心和推动。希望大家多宣传、多监督,帮助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再次感谢新闻界多年来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大家。
记者
这两项改革的背景和动因是什么?
邓丽
谢谢您的提问。你问的这个问题很好,大家可能都比较关注。市委、市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这两项改革,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把关系理顺,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具体来讲:
预算管理改革是从横向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当前我市预算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财政和业务部门权责不清、预算管理越位与缺位并存、全口径预算缺乏统筹、资金专项设置过多和分配过散等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以解决;从纵向上讲,年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2号),为适应全省改革新形势,缓解我市税收增量分享比例降低、市级统筹能力相对趋弱的困难,解决市管县之间财力均衡度不高、基本公共服务市级补助比例繁杂的问题,有必要对市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
在此背景下,为切实将改革精神落到实处,我市以聊政发[2019]6号和7号文件出台了《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调整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这两项改革有利于我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财政制度,有利于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利于集中资源更好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记者
“两放权”是这次预算管理改革的一大亮点,您能具体介绍一下放权的初衷和具体内容吗?
邓丽
答:谢谢您的提问。“两放权”就是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这是这次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目的就是通过实施深化预算管理的“放管服”改革,引导各部门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权责设置,构建起更加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处理好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上的职责关系。市财政部门主要根据财力可能和政策导向,负责事前预算编审和支出政策审核、事后绩效评价,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中间事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和验收等,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通过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有利于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更好融合。二是处理好市级和县级在资金分配使用上的关系。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由县、区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市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改变以往项目审批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两放权”,部门和基层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得到全面确立,专项资金使用的决策权和自主权也得到充分体现,对有效激发各方面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
刚才您解释了“两放权”的好处,那么请问放权后,如何确保预算管理绩效提升,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呢?
邓丽
谢谢您的提问。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放权,但并不是“一放了之”。结合管理实际,我们重点在实施绩效管理、加大公开力度和强化外部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相关制度安排,确保放权后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安全、规范配置和使用。
一是靠绩效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向政府和人大报告。在今年预算编制中,我们已将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对未达到优良等次的项目资金直接按10%压减,必要时及时调整支出政策。
二是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市财政部门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公开本级专项资金目录,在收到上级通知后公开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基本信息;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公开除涉密内容外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和分配结果,并按规定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终实现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市财政部门和市业务主管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实现信息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询。
四是靠外部监督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这次改革将引入外部监督作为保障资金安排的重要举措,提出了一揽子、立体化的监管措施。在强化人大监督方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大力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在强化审计监督方面,统筹整合各级审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计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在强化执纪监督方面,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对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预算管理工作和资金分配使用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记者
大家对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比较关注,请问这项改革措施具体是如何做的?
邓丽
感谢您的提问。目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民生领域刚性增支较多等因素叠加影响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就十分迫切和重要。在此背景下,这次预算管理改革针对市级专项资金建立了科学的设立和退出机制,并将专项资金由目前的103项整合至36项,削减超6成,更好地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实施。
今后市直部门提议新设专项资金,要同步提出包括政策依据、测算标准、绩效目标、支出计划等评估报告,并报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严格执行到期政策清理退出机制,具有阶段性目标的专项资金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试点类项目不超过3年。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每个市业务主管部门原则上只管理一个专项。市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任务清单,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县(市、区)在完成任务清单中的约束性任务后,可将剩余资金在专项内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