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的经验特色、亮点做法、取得实际效果、人民群众的感受等内容
【时间】
2022-01-18【嘉宾】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青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兰亭同志,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宋风河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玉峰同志【主题】
本场发布会是第一场,我们邀请到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青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兰亭同志,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宋风河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玉峰同志详细介绍这些部门、单位“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现场图片
文字实录
王亚男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推介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关心支持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共同策划了“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共分两场举行,本场发布会是第一场,我们邀请到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青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兰亭同志,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宋风河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玉峰同志详细介绍这些部门、单位“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包括13家省驻聊及市属新闻媒体。
首先,有请商光胜局长对“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总体情况和司法局的优秀案例作介绍!
商光胜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记者、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注和支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法治为民办实事”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
一、开展评选活动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近年来,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用党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生动的法治实践服务民生、保障大局。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认真践行“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的理念,聚焦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开展了“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聊城建设全过程。
二、评选活动的过程
为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在法治建设工作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展示法治聊城建设成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我市法治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评选活动。整个评选活动坚持“一条主线”贯穿始终。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把法治为民办事当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两大导向”有机融合。突出问题导向,立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突出结果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经得住群众检验,评选活动经历了广泛动员部署、专家评审、现场展示三个阶段,先后召开两次评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聊城大学、市委党校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新闻媒体和市县部门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在8个县(市、区)、29个部门择优报送的44件实事中,确定最终入围的十个项目。
三、评选结果
经过整体评估、评委评审、现场推荐等环节,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分别为:
1.市人大常委会提报的《<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项目》
2.市司法局提报的《立足“四个强化”扎实开展农村(社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项目》
3.市检察院提报的《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项目》
4.市公安局提报的《平安校园建设项目》
5.市政府办公室提报的《居民公开议事日项目》
6.东阿县提报的《东阿检察院守护知识产权项目》
7.市生态环境局提报的《依法治污 节能减排 免费公交项目》
8.临清市提报的《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项目》
9.市法院提报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促进水城家庭和谐项目》
10.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报的《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展实效项目》
以上是“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背景、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稍后各承办单位还将就具体事项进行详细介绍。虽然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人民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期待,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始终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谱写法治聊城建设的新篇章。欢迎记者朋友跟踪报道、批评指正。我简要介绍这些内容。
谢谢大家!
王亚男
感谢商局长的介绍。
下面有请市人大杨青主任介绍
杨青
随着我国城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保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立足聊城实际,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作出了详细规定,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有效倾听群众诉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到菏泽、滨州、邢台、秦皇岛等地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的方式,学习先进地市物业管理立法经验。《条例》自立项以来,共开展立法调研10余次,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20余场,征集意见建议300余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征集的意见建议逐条论证分析,对合理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和采纳。
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立足解决实际问题
为切实解决居民在物业服务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条例》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物业管理有机融合,把回应群众呼声与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机融合,积极打造“红色物业”品牌;为解决业主大会成立难、运行难的问题,对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筹备组职责、会议召集、会议形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或补充;为解决物业管理“断档期”的“失管”问题,创新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为解决业主人数较多的住宅区业主大会会议难运作的问题,创新设立了业主小组制度等。
《条例》还根据我市实际,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履职监督和工作报酬、车库车位管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物业费的收缴、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及维修程序应急启动、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运营以及旧住宅区专业经营设施管理等作出了规范。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法规宣传解读
为做好《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聊城电视台制作了地方立法在线专题节目30期,在聊城电视台播放,并推送到中央、省各大融媒体。结合现实案例对《条例》中的制度设计、创新规定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配合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保障《条例》有效实施。
四、扎实推进《条例》实施,营造和谐有序生活环境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190个,17734户,184.17万平方米。目前190个项目已全部进场开工,137个小区完工,完工率达72%,总项目工程进度达88%。截至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中,共拆除违建约1400平方米,治理弱电线私拉乱接小区114个,增加文化休闲、体育建身场地约3600平方米,实施雨污分流小区82个,供电改造27个,接入管道天然气109个,增加停车位4169个,非机动车充电桩213处,新增物业管理小区52个。
截至2021年底,全市2361个小区中,1724个小区选聘了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物业服务率达到73.02%;116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组建率49.39%,比去年增加44个百分点;1063个业委会成立了党组织,业委会党组织成立率达91.17%;340家物业企业中,336家成立了党组织,物业企业党组织成立率达98.82%。全市1600多个小区通过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密切关注《条例》执行情况,将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监督《条例》的实施,确保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王亚男
感谢杨主任的介绍。
下面有请市检察院马兰亭检察长介绍。
马兰亭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院关于启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部署,聊城市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聊城市检察机关于2021年4月至“七一”前在全市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主要做法是,一是用心寻访。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对辖区内革命遗迹进行摸排,重点看是否有保护遗漏的革命遗迹和文物、看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发现问题特别是未纳入地方保护名册的革命遗迹,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二是细心办案。对于群众反映的、寻访发现的涉及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破坏革命文物历史风貌、妨害革命文物管理等线索不等不靠,通过立案监督、磋商、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手段办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案件。三是学做融合。把专项监督行动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注重在办案中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体悟,强化做好保护革命文物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聊城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行动中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高唐县院督促修缮郭庄战斗“八路军坟”一案检察日报予以刊发。冠县院专项活动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聊城市院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关于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聊城市委宣传部等9部门会签了《关于转发<山东省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了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不仅在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在食药安全、交通安全等领域也有新作为。设立食药卫知跨部门专业办案团队,与市中级法院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截至目前办理相关案件6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1605万元,法院均判决支持。在办理整治城区断头“斑马线”公益诉讼一案中,督促聊城市区210处断头“斑马线”全部整改,群众纷纷“点赞”。
近年来,聊城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把“人民至上”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特别是部署开展“为群众办一百件实事 献礼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聚焦平安聊城建设、司法理念更新等七大“靶点”三十二项内容,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1500余件次,其中市检察院152件次。“农家院里开听证”被评为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为全市获评的三件实事之一。“打造法治教育水城样本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6件事例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成果。
下一步,聊城市检察机关将拿出更多的检察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硬招实招,真正解决一批群众急盼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亚男
感谢马检察长的介绍。
下面有请市公安局宋风河局长介绍
宋风河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校园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儿童安全,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聊城市公安局始终将“校园安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坚持常态化管理,持续加大服务力度,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校园安全防控水平持续提升。我们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制度管理,用好科技手段,织密校园安全防控网,筑牢校园安全防范根基。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持续加强校园安防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清理整治,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指导学校动态调整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校园保安力量,延伸巡逻控制范围,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二是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力度持续加大。对于涉校涉学生案件,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特别是暴力欺凌案事件,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提高打击效能,严厉震慑犯罪。此外,我们还会同教育等部门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在校师生的安全感,打消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三是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法制安全教育进校园,促进学校法制建设,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筑起安全防火墙。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和自我安全防范、是非分辨能力不强的特点,法制副校长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和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向学生传授防骗、防拐、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知识。
四是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防范不断加大。联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内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督促校园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安装各类防冲撞设施,加大技防建设力度。2021年,公安机关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3135名专职保安员进行了轮训,全面提升了学校保安员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扎实开展涉校矛盾纠纷和高危人员摸排,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和稳控工作,严防高危人员造成现实危害。去年共排查化解涉校纠纷18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52处,切实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紧盯影响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始终保持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坚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王亚男
感谢宋局长的介绍。
下面有请市政府办公室潘玉峰主任介绍。
潘玉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政府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群众诉求关切,探索打造出“公开聊亮”创新品牌,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在为民办事方面,我们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政民互动新形式,创新开展了“居民公开议事日”活动。
什么是“居民公开议事日”呢?这是一种政务公开与基层治理相融合的新模式,就是在基层走访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即将开展的工作公开征求村民意见,政府和群众坐下来共同商议,了解群众困难,满足群众诉求,并将议事过程、议事结果进行公开,真正实现了“身边人管好身边事”。议事过程中,基层政府根据议题需要,邀请法官、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参加活动,使问题的解决不仅合理合法,也合乎乡风民俗。
为了确保居民公开议事日活动常态化运行,我们整合资源,为议事日活动搭建了“一制度三平台”保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主动来“说事儿”。
首先是制度保障。指导乡镇、街道建立了《居民公开议事日制度》,规定了议事日活动的主要职能、运行程序、后勤保障等,形成了“收集问题——形成议题——召开议事会——结果公开”这样一套程序完善的议事流程,使居民议事有章可循。
三个服务平台包括,一是线下的公开议事平台,在便民服务中心、居委会、小区红色驿站等搭建“居民议事厅”,并配备桌椅、电脑等设备,使居民议事有了固定场所。二是网格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立足社区、服务居民的作用,主动与居民对接,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并通过议事日探讨问题、解决问题,使居民议事有事可议。三是智慧社区平台,通过智慧社区平台,居民可将自己遇到的问题向基层政府反映,工作人员在网上完成问题收集,形成议事议题。议事结束后,可通过智慧社区平台公示议事结果,使居民议事公开透明。
居民公开议事日获得了广泛认可。国务院办公厅领导率考察团专题来聊调研;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学习强国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国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杂志刊发了推广文章;在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受邀发布了公开议事创新情况;在2021中国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研讨会上,公开议事工作被评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优秀案例”。
以公开促治理,以公开促公正,“公开议事”成为我市基层社区治理的一条新路子。聊城公开将继续遵循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拓展“公开聊亮”的内涵,在民生领域持续推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
王亚男
感谢潘主任的介绍。
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大众日报记者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乡村建设和助力乡村振兴中将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
商光胜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市司法局提出了“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的工作思路,即“法治+乡村振兴”。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乡村人才保障和队伍建设。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进一步统筹推进“两人”的培训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坚持多方参与、协同配合,切实发挥好司法所的指导和协调作用,统筹基层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坚固的基层战斗堡垒。
二是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涉农法律援助,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建立基层法律顾问工作评价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农民法治素养。
三是着力打造法治乡村建设的文化阵地和示范平台。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普法形式,贴近基层群众,扩大普法效果,提高普法传播的覆盖面、更好地满足群众学法需求。加强示范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推进基层法治创建走深走实。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用法治保障基层群众安居乐业。
聊城广播电台记者
杨主任,您能具体讲讲《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创新之处吗?
杨青
好的。《条例》有不少创新之处,因时间关系,在这里我就几个主要的制度创新,给大家介绍一下。一是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作为《条例》的一项基本原则。《条例》明确在物业管理中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是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打造红色物业,回应群众呼声的郑重立法宣示。二是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条例》规定,难以成立业主大会、难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能正常完成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在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履行相关物业管理职责。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物业管理委员会即行解散。三是将村民委员会的物业服务、管理职责纳入立法。为了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物业服务、管理职责,将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物业管理职责作了统一规定。四是细化了物业管理公示公告规定。《条例》明确规定对物业承接查验结果,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名单,业主大会拟讨论事项,物业服务基本信息等,要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规定了公示期。五是规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应急使用,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到位、用起来起到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齐鲁晚报记者
从刚才马检的介绍中,我们看到公益诉讼检察日益成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近日,市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请问,公益诉讼检察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将如何开展工作?
马兰亭
感谢您对聊城检察工作的支持。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决定,市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公益诉讼检察将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恢复性司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是以机制落实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涉灌区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等实施意见,建立检察官参与巡河、巡湖制度,重点打击14类涉水违法行为。三是以执法办案持续加大森林湿地保护力度。密切关注东阿黄河国家森林公园、东昌湖湿地公园等国家级、省、市级森林湿地公园生态保护,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促进生态环境问题的集中清理与整治。四是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助推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五是以公益诉讼守护秀美聊城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秀美聊城”专项监督行动,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六是以公益诉讼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开展黄河文化遗产、运河文化遗产、沿黄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聊城段)、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助推打造聊城黄河运河交相辉映生态文化示范区。
大众网记者
宋局长您好!大家都知道,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关注的工作,请问我们全市公安机关是如何抓好这项工作的?
宋风河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孩子们的法制教育,多措并举,呵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一、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法制安全教育走进校园,教育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筑起安全防火墙。针对涉校涉学生多发性犯罪,深入开展防拐骗、防性侵、防诈骗等安全教育课程进校园,开展了实地宣讲活动。结合《反恐怖主义法》普法教育,开展反恐防暴宣传进校园活动,组织校园防恐防暴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校园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
二、对于涉校涉学生案件,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一旦发案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快速反应,快侦快破快抓捕,依法从重打击,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鲁网记者
潘主任您好,请问“居民公开议事日”是如何探索成型的?在我市的推广实施情况如何?谢谢。
潘玉峰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去年,国家出台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文件,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迅速开展了一线调研,在全市选取了28个乡镇街道、33个县级部门作为示范点,探索出了“居民公开议事日”、“政务公开+网格化”、“政务公开+智慧社区”等一大批创新做法。其中,“居民公开议事日”符合群众关切,可以有效的搜集群众声音,采纳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效明显,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居民公开议事日活动是一个效果很好的服务新形式,已经成为我市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共识,并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去年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针对群众最关心的老旧小区整治、物业管理、公交车站选址、充电车棚使用、回迁居民选房等问题,共开展“居民公开议事日”2600余次,为群众解决了1000余件实际问题。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谢谢!
王亚男
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感谢各位领导们的介绍以及记者朋友的提问。希望各媒体在会后能够对这些部门、单位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