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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

  • 【时间】

    2023-09-19
  • 【嘉宾】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祥文同志
  • 【主题】

    本场发布会是“新政策 新举措”系列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祥文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孔相磊同志,解读《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图片

文字实录

李晓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新政策 新举措”系列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祥文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孔相磊同志,解读《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包括9家省驻聊及市属新闻媒体。

首先,有请吕佰明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吕佰明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多年来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经2023年7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 年7月12日第7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同意,以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公布,8月28日在聊城日报全文刊登,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褒扬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作解读如下:

一、立法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英烈后代照顾好,让他们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英雄烈士身上承载的红色基因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

聊城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底蕴深厚,有许多珍贵的革命遗址和光荣的革命传统。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烈士共有14768人,现有烈士遗属2318人,其中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154人,孤老烈士遗属15人,18周岁以下烈士遗属7人。褒扬烈士,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义务。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不断提高烈士遗属待遇。但在烈士褒扬工作制度创新方面相对薄弱,工作中多是依据一些零散的、针对具体问题的政策文件指导工作,需要通过制定专门的烈士褒扬地方立法固化现有政策,创新优待政策,夯实烈士褒扬工作法治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草案)》共19条,在固化现有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创新。主要内容包括: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褒扬办法》规定政府应当加强烈士褒扬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具体负责,同时要求教育体育、财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烈士保护和褒扬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赓续红色传承。《褒扬办法》强调加强对本市烈士精神研究的同时,在烈士精神宣传方面,制定了两项创新举措,一是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联合教育体育部门每年在各级各类学校宣讲烈士事迹和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组织新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到烈士纪念场所举行祭扫纪念活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使命担当。

(三)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异地祭扫。《褒扬办法》规定烈士未安葬在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组织烈士亲属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省份开展异地祭扫纪念活动,负责组织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

(四)细化优待政策,引领社会风气。《褒扬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参考外地经验,明确了烈士遗属在就业、住房、医疗、交通、子女教育、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享受的优惠待遇,创新制定了烈士遗属在本市优抚医院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孤老烈士遗属的临终送关怀服务以及对失独烈士父母养老、照护、丧葬服务等制度,在全社会营造优待烈士遗属的良好氛围。

《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为省内首部烈士褒扬类市级政府规章,对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媒体朋友把《褒扬办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政府立法工作,谢谢!

李晓娟

感谢吕局长的介绍。

接下来请李祥文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李祥文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多年来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历史使命,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褒扬纪念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通过开展“红色记忆工程”“英烈故事进校园”“清明祭英烈”“为烈士画像”等一系列活动,在我市营造了崇尚英烈、缅怀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为进一步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维护烈士遗属的合法权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这一烈士褒扬类市级政府规章,为推进《褒扬办法》落地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引导,切实推动褒扬纪念工作健康发展

《褒扬办法》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创新规定了祭扫纪念活动、烈士遗属享受医疗、住房、教育等优待政策,解决了异地祭扫、短期休养、烈士遗属法律援助等实际问题,填补了政策空白点,打通了“堵点”和“难点”,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理论创新推动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推动褒扬纪念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烈士遗属合法权益

《褒扬办法》规定了烈士遗属享受住房、医疗、交通、教育等优惠优待政策,政策的生命在于落实,一方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强化政策宣传推广,创新政策推广方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另一方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联动机制,优化政策落实流程,推动各项政策能享尽享、直达快享。

三、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切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三年的时间开展了“红色记忆工程”,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修缮维护、提质改造。每年前往烈士纪念设施祭扫纪念的群众达50多万人次,烈士纪念设施已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褒扬办法》实施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以烈士事迹和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斗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推动《褒扬办法》落地落实,以加强英烈保护、弘扬烈士精神、关心关爱烈士遗属为重点,广泛宣传弘扬红色传统,赓续传承红色血脉,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李晓娟

感谢李局长的介绍。

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烈士纪念设施承载着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功能,《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出台后,我市将怎样利用这些烈士纪念设施,充分发挥其宣教功能?

孔相磊

聊城市现有国家级抗战遗址2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3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5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11处,现存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上千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2023年连续三年开展了“红色记忆工程”,对全市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提质改造。《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实施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增强宣教功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优化服务内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服务,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宣传弘扬英烈、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文化的功能作用。

2.提升宣传教育功能。加大烈士纪念设施宣传力度,利用全媒体广泛宣传,扩大教育覆盖面。以国家公祭日、八一建军节、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重要战役纪念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加强史料的搜集整理和编撰研究,通过翔实的史料和现代化宣传手段,向人们展现生动感人的英烈事迹。

3.推广“互联网+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烈士纪念设施网上平台,实现网上祭扫和网络展示,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对实体展出的内容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展示,生动传播红色文化,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大众网记者

近几年,深刻感受到我市弘扬英烈精神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办法》实施后,在弘扬英烈事迹方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有什么工作打算?

孔相磊

近几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开展英烈文化宣讲行等系列活动,多措并举,引导全市干部群众、广大青少年传承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办法》实施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大力宣传弘扬英烈事迹。一是编撰《聊城烈士英名录》,全面系统汇总梳理烈士信息,最大力度确保烈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二是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开展“英烈文化宣讲行”“为烈士画像”“为烈士寻亲”等活动,营造弘扬英烈精神浓厚的氛围,推动烈士褒扬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烈士精神的研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展展示工作,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对我市烈士精神的研究,挖掘其历史意义、精神内涵和当代价值,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形成聊城特色。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齐鲁晚报记者

我市烈士遗属享受哪些医疗优惠优待政策?

孔相磊

我市烈士遗属享受下列医疗优惠待遇:

(一)在本市公立医院就医时凭有效证件可以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

(二)在本市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已经就业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费,工作单位无力缴费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财政部门统筹解决。未就业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有困难的,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帮助参保;

(三)在本市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在定点医院就医时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门诊出诊费、急诊诊查费、急诊留观诊查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和病房的空调费、暖气费。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20%;

(四)在本市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补偿)的基础上,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给予定额门诊补助、慢性病补助;

(五)在本市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在本市优抚医院可以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李晓娟

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感谢领导们的介绍以及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