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刘伟,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2022年4月2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聊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聊政字〔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市法律顾问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通知》中所涉18项行政决策事项,均属此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通知》中确定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明确具体,符合本市规定,符合本地实际。
三、《通知》中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章至第六章的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负责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并且依法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将公众参与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舆情风险等内容。各决策承办单位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后,由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请聊城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聊城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0635-29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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