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聊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聊政字〔2022〕1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聊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及时将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聊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