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371500MB28359259/2023-22257643
2023-09-29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字号:
时间:2023-09-29 10:49:09

图片2.png

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副部长 刘怀胜

一、编制《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度应急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23〕5号)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实践经验,起草了《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生产安全事故是如何进行分级的?

本预案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为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成立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属地县(市、区)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以及属地县(市、区)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组成。

四、什么情况下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